因****(下称“一曜公司”或“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026年6月3日,****人民法院作出(2026)沪0115破130号《民事裁定书》,****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2026年6月10日指定上****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现管理人为提高破产程序效率,保护债权人利益,充分梳理、****公司的整体资产负债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案实际情况,拟通过公开招募的方式,择优选聘具备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为本案提供专项财务审计,具体事宜如下:
一曜公司破产案专项审计项目
二、项目公司概况
1、债务人成立于2015年11月26日,目前已停止经营。债务人主要经营范围为生物、医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项目投资,医疗器械经营,生物制品研发,非临床诊断用生物试剂、化妆品、日用百货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管理人目前已接管到债务人财务主机(电子财务账套情况待查),暂未接管到债务人的纸质财务资料。
(一)就债务人进行破产审计(审计基准日为2026年6月3日),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结合账面反映的情况,全面反映债务人从开业至今的财务状况;审计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对债务人所有者权益情况进行核查,对股东实收资本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
2.对债务人的各项资产(现金资产、不动产、对外债权、对外投资等)情况进行核查;
3.对债务人的各项负债情况进行核查;
4.对债务人破产受理前一年内的有关行为(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在账务上是否有反映进行核查;
5.对债务人破产受理前六个月内的有关行为(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在账务上是否有反映进行核查;
6.对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等有关行为在账务上是否有反映进行核查;
7.对债务人的股东、关联方、****公司财产的有关情况在账务上是否有反映进行核查;
8.核查其他违法违规的账务处理。
上述核查结果应在破产审计报告中载明。
(二)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破产程序内的财务状况(包括期初、期末的资产负债表,清算利润表、债务清偿表、清算财产分配表以及相关清算或重整事项说明)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管理人提出的其他与本案有关的审计要求或咨询服务。
本次公开招募仅限于机构筛选,中选方需根据后续具体商谈签订相关业务合同。
1、报名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须为**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具备审计资格。同等条件下,有破产类案件办理或服务经验的审计机构优先;
2、报名机构及参与本项目工作人员近5年内不存在因违法****机关处罚的情形;
3、报名机构及参与本项目工作人员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利益冲突情形;
4、报名机构应在**市内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参与本项目工作人员原则上应常驻**市内办公;
5、管理人认为的其他合理且必要的要求。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18时标书代写
管理人指定邮箱:****@hiwayslaw.com,报名机构应当于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邮件命名标题为“一曜公司破产案-申报机构名称-报名材料”,超时者报名无效。标书代写
1、****小组,根据报名机构提供的相关资料书面评审,主要根据报价、过往业绩、审计方案等方面的条件最终确定中选机构。本次公开招募不适用《招标投标法》。
2、服务方案中可以包括:单位简介、资质、相关业绩、破产审计服务方案以及案例情况介绍、指派处理本案的注册会计师名单、相关注册会计师的介绍及主要业绩、服务报价等。方案内容应当简洁明了。
3、管理人将于审计机构选定后三日内告知相关参选机构结果,并将评选结果报****人民法院备案。
管理人联系地址:**市**区陆家嘴环路1366号富士康大厦12层,上****事务所,黄圳鑫律师,199-1694-6464。
****管理人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