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集团****报社)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服务(项目编号:****)收到的疑问回复如下:
疑问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根据《关于完善长周期考核机制促进年金基金 长期投资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5〕51号)“二、确立长周期考核机制(一)加强年金合同管理。年金基金管理合同签订期限原则上不短于三年。”,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与51号文相矛盾,建议修改为“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三年一签,合同期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个合同。”
回复:关于服务期限条款,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2.2服务期限:3年。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3.2服务期限:3年。
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需求,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期满时,集团将对企业年金受托人的诚信履职、专业能力、响应程度、服务质量等内容进行综合考核。若考核不合格,集团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疑问二:1.2025年度集合计划固定收益类组合收益率、2025年度集合计划含权益类组合收益率,数据无法取得。
2项指标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保障部网站发布的**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2025年度扫描件。”,自2025年度开始该数据摘要停止披露当年度收益数据,目前市场情况下,含权益类组合的收益波动更大,****集团企业年金计划作为**计划,职工关注高,建议选择固定收益类组合进行投资。
回复: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需求,2.企业年金产品类型为单一计划。”修改为“第三章 招标需求,2.企业年金产品类型为集合计划”。
同时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3详细评审标准中“5-2025年度集合计划固定收益类组合收益率,及6-2025年度集合计划含权益类组合收益率”。
修改为:
| 5 |
近三年(2023-2025年度)集合计划,固定收益类组合收益率 |
各投标人自行选择所属本单位的集合计划产品参与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所选择的集合计划产品,固定收益类组合收益率高低进行排名,横向比较收益率最高为第一名得8分,每低一个名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注:提****保障部网站发布的**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2025年度扫描件。 |
0-8分 |
| 6 |
近三年(2023-2025年度)集合计划,含权益类组合收益率 |
各投标人自行选择所属本单位的集合计划产品参与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所选择的集合计划产品,含权益类组合收益率高低进行排名,横向比较收益率最高为第一名得8分,每低一个名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注:提****保障部网站发布的**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2025年度扫描件。 |
0-8分 |
备注:针对以上两个评分项,投标人选择的集合计划产品时仅能使用所属本单位的集合计划产品中的同一款产品。
疑问三:条款号3.2.3中第4、5、6点评分标准中提到“根据各投标人为本项目选择的集合计划产品进行评审”。
请问:投标人选择的集合计划产品是针对这三点评分项,每一个评分项分别推荐一款产品,共推荐三款产品;还是针对三个评分项,仅能使用同一款产品,并对该产品的资产金额、固定收益类组合收益率和含权益类组合收益率进行评审。
回复: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3详细评审标准“4-2025年度集合计划资产金额”。修改为
| 4 |
2021年-2024年各年度受托管理的全部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综合加权平均收益率 |
根据各投标人2021年-2024年各年度受托管理的全部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综合加权平均收益率为负的次数进行评分: 1、收益率为负的次数为0次,得10分; 2、收益率为负的次数为1次,得8分; 3、收益率为负的次数为2次,得6分; 4、收益率为负的次数为3次以上,得0分。 注:1.当年度集合计划综合加权平均收益率=(集合计划 1 本年度综合加权平均收益率*集合计划 1 期末资产金额+集合计划 2 本年度综合加权平均收益率*集合计划 2 期末资产金额+...+集合计划 N本年度综合加权平均收益率*集合计划 N 期末资产金额)/(集合计划 1 期末资产金额+集合计划 2 期末资产金额+...+集合计划 N期末资产金额); 2.提****保障部网站发布的**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2021、2022、2023、2024年度)“集合计划管理情况表”数据截图且正确计算年度集合计划综合加权平均收益率(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的,****公司相关资料为准。 |
0-10分 |
投标人为本项目选择的集合计划产品详见疑问二回复。
疑问四:投标人需提供管理系统的演示视频。
该视频为我行内部管理系统,还是后期提供给贵单位使用的系统管理视频
回复:可以是投标人内部管理系统。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8月6日10:00(**时间)。标书代写
本次回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回复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回复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集团
****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