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承担《****年产14万吨选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4万吨选磷项目
项目概况:****年产14万吨选磷项目位于**市**县滦河沿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117°31′18.26″,41°05′17.5″。项目建设浮选车间、压滤车间、皮带机通廊、沉淀池、成品库、配电室等。购置浮选机、盘式过滤机、浓缩机、渣浆泵、水泵等设备共计约43台。年产33%品位得磷精粉14万吨。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才海英150****3706
联系电话:150****3706
地址:**省**市**县滦河沿村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联系人:杨**
联系电话:155****2903
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高新区力海企业港一期23#楼30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登录网址:链接:https://pan.**.com/s/147EXUGvrwIyPIcfpu904kw
提取码:xoqp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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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