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交易项目编号:****
| 中国**区夏悫道12****中心16楼1613、1615、1616、1617、1618室 | 项目编号:**** | |
| 标的编号: | ||
| **** | 转让方类别:法人 | |
| ****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房屋所有权(房产)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6548.345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20 | 挂牌日期:2026-7-16 | |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否 |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区 | |
|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项目受让资格。 2、意向受让方应详细阅读本项目所公示的附件,并到现场参加踏勘;提交受让申请****交易所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扫描件(转让方加盖公章,意向受让方如为企业加盖公章,如为自然人签字并按捺手印),提交截止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时。 3、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 4、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如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资产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有关约定扣除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标的资产重新进行信息披露。 5、意向受让方应自****房产所在地商品房限购政策,核查自身购房主体资格;并在自行咨询专业机构、主管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主判断是否具备受让资格、自愿决定参与本项目,自行承担全部相关费用、交易风险及经济损失。 6、本项目以人民币计价,意向受让方选择采用外币支付的,汇率应按支付****银行****中心****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 7、意向受****交易所递交意向受让申请时,即视为已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 (1)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同时将交易服务****交易所指定账户; (2)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意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房产、因自身原因或****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而无法完成标的房产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3)须在转让标的《资产交易凭证》出具后20个工作日内配合转让方到相关部门开始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如因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转让方有权按保证金金额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资金,并可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4)同意标的房产物业、水、电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不动产转移登记日期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不动产转移登记日期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存在转让方预交上述费用,由受让方按照房产交付日预交款实际剩余金额支付给转让方; (5)本次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及标的所在地关于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6)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7)同意按照成交价款的1%支付交易服务费。标书代写 | ||
| https://otc.****.com/dzsw/detail/608078.html | ||
| ****交易所交易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