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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评估法 |
| 《**市**及店下项目集中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综合污水排放管道工程(海域段)施工监理评标结果的异议函》的答复 ******公司: 贵司2026年7月14日快递送达的《**市**及店下项目集中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综合污水排放管道工程(海域段)施工监理评标结果的异议函》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专人对所涉异议事项进行逐项核查,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异议一: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强制性约定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项3.4.1条款, 对投标保证金作出明确强制性规定: 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具备免缴资格的投标人, 在投标函保证金栏填写0元;无免缴资格投标人,投标函必须填写 2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合规提交形式限定四类:现金(电汇/银行转账)、 银行保函、****公司担保保函、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 3. 投标保证金免缴主体仅限两类企业: ①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仍在**省住建厅公布的**省建筑业龙 头企业; ②**市建筑业龙头企业。 4. 免缴企业须同步附上《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未附承诺函 视同未提交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非龙头企业不享受免缴政策, 必须足额提交保证金对应材料,无任何例外情形。 异议回复:经核查,本项目招标文件已清晰载明投标保证金免缴适用主体,包含无失信记录企业、**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市建筑业龙头企业三类,本项目招标文件条款设置完全契合**省现行招投标管理政策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6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项3.4.1正文中均已载明:①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已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仅147.2273万元,完全符合闽发改规〔2023〕7 号文件适用条件,该政策面向所有无失信记录的合规投标人,是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免缴的核心法定依据。 招标文件中补充省、市级建筑业龙头企业免缴保证金条款,仅为落实地方建筑业扶持激励政策的补充情形,未修改、限制、取代闽发改规〔2023〕7 号文面向全体无失信企业的普惠免缴规则,招标文件不存在 “仅龙头企业可免缴投标保证金” 的限制性表述。 综上,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缴纳、免缴适用主体、递交形式的相关约定,均严格遵循省级现行招投标政策规定,保障了各类合规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投标的权利,条款合法有效、无歧义、无违规限制,本次异议不予采纳。 异议二:本次开标、评审存在的违规事实标书代写 1. 根****交易中心公示的开标记录,本项目开标共接收17份电子投标文件。其中仅有2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符合响应性评审;剩余15家投标单位均不在**省、**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录内,不具备投标保证金免缴资格,且未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20000元对应的现金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任一合规投标保证金,同时未按规定在投标函填写20000元保证金金额,不符合招标文件强制性评审条款,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4.2条款否决其投标。标书代写 2.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委员会未依法对15家投标保证金提交不合规的投标 人作出否决投标处理,违规将其纳入评审范围,评审行为明显违法违 规,本次评标结果不具备合法性。 异议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已清晰载明投标保证金免缴主体包含无失信记录企业、**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市建筑业龙头企业三类,并非仅限省、市建筑业龙头企业,所有无失信记录的合规投标人均符合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免缴条件,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享受免缴情形,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贵司片面将免缴主体限定为龙头企业,与省级政策文件及招标文件明文约定不符。 本项目开标、评标工作全过程留痕、全程可追溯。评标委员会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结合省级现行有效招投标政策,对入围投标文件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统一、公正、合规的评审。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本次评标过程及评标结果合法有效。标书代写 综上,贵司主张本次开标评审存在违规情形、评标结果无效的异议事由均不成立,本项异议不予采纳。标书代写 综上所述, 贵司本次提出的全部异议事项均不成立。我单位全部不予采纳。 若贵公司对以上答复不满意,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提起投诉。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6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