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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市24辆新能源公交车报废处置
| 招标单位名称: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名称: | |||
| 招标代理负责人: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
| 监管部门名称: |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 ||
| 交易中心名称: |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市24辆新能源公交车报废处置 | |||||||
| 标的名称: | **市24辆新能源公交车报废处置,挂牌价767,229.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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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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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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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6年07月17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6年07月27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市24辆新能源公交车报废处置,详见附件(请下载)。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市****公司,账号: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后再汇入,开户行:****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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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市周华****公司出具的饶周华永辰评报字[2026]第040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状况、性能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拍卖成交后,全部报废车辆按现状交付(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报名条件:(1)应是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2)《营业执照》显示的企业名称必须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证书》、《企业经营场所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环评工程验收批复》、《排污许可证》显示的企业名称一致。《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证书》须显示“包含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业务”。(3)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银行资信证明。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查询结果为准)。(4)办理竞买报名时必须提供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证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经营场所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环评工程验收批复(原件备查)、排污许可证(原件备查)。报名企业与国家工信部公示的废旧动力电池白名单企业关于“废旧动力电池”近一年的**协议(原件备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废旧动力电池”工信部白名单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工信部《符合企业名单》公告截图、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报名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加盖报名企业公章)。(5)本次拍卖不接受自然人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自行前往标的车辆所属地以及自身****管理部门了解新能源电动汽车的报废政策,拍卖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对政策不了解为理由对成交价格及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或反悔。 5、拍卖成交后,受让方还另须缴纳10万元,作为车辆报废履约保证金,待全部标的车辆报废手续完备后,经转让方确认合格后,履约保证金按原账号退回(不计息)。 6、竞买成功后,受让方按要求缴清成交价款、车辆报废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产权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负责将标的车辆交付给受让方(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标的车辆一经交付,即由受让方承担全部保管责任。 7、报废车辆的堆放场所、拆解场所的环保、排污相关证件必须齐全并符合重大提示条款中关于经营场所的其他要求,否则,转让方有权拒绝受配合受让方开展标的车辆清转运、车辆拆解工作。 8、标的交付后,车辆清转运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须按转让方要求,有序组织开展标的清转运。标的清转运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民事、刑事、安全、环保、经济等全部法律责任及税、费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车辆管理部门有权对车辆清转运、车辆拆解、车辆注销等全部报废工作进行监督。受让方在标的物拆卸、清运、残料处置等未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处置,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点:①如在拆除过程中遇到特种作业的,须派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如金属焊接切割等专业)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②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如爆破拆除),受让方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工作。③如在对转让标的拆卸、搬运或残余物处置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转让方交付的标的中可能包含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所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内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对转让标的进行勘察。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的规定,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受让方对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应当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其交由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因违法上述国家法律规定造成的全部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0、此次转让车辆均为“新能源电动汽车”报废车辆,不允许上路和交易。报废完备后,受让方须对标的车辆出具合法有效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废旧动力电池溯源证明》。受让方须在合法指定场所对车辆毁形、拆解(车身拆解、车架切割、旧动力电池拆解)并向转让方提供全部标的车辆报废拆解处置过程的影像视频(每台车不少于60秒),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杜绝报废车再次流入社会。受让方如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所涉及一切法律后果、经济损失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拍卖人、****交易中心无关。 11、受让方对本次转让全部新能源报废车相关旧动力电池的运输、溯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最终完成本批旧动力电池溯源的企业必须与受让方办理竞拍报名时提供的工信部白名单的**企业一致,否则,视为受让方严重违约,转让方有权收回标的并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已收取的成交价款、车辆报废履约保证金不退。 12、受让方必须在标的交付后 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标的车辆拆解、旧动力电池溯源等全部工作,并向转让方提交标的车辆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废旧动力电池溯源证明》以及转让方“国补”所需的其他材料。受让方若不能按时完成全部标的车辆报废,无法向转让方提供上述证明及材料,转让方按1万元/日的标准从受让方缴纳的“车辆报废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作为受让方的违约处罚。 13、遵照国务院颁发的715号令暨《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该批次车辆属交管部门重点“五类车”中营运、公交、客运车辆,按照国务院颁发的715号令暨《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回收报废大型客车、货车等营运车辆和校车,****机关现场监督下解体;回收拆解企业应该积极配合报废机动车监督解体工作。 14、其他未尽事项,交易合同中另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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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是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 2、《营业执照》显示的企业名称必须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证书》、《企业经营场所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环评工程验收批复》、《排污许可证》显示的企业名称一致。《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证书》须显示“包含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业务”。 3、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银行资信证明。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4、办理竞买报名时必须提供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证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经营场所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环评工程验收批复(原件备查)、排污许可证(原件备查)。报名企业与国家工信部公示的废旧动力电池白名单企业关于“废旧动力电池”近一年的**协议(原件备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废旧动力电池”工信部白名单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工信部《符合企业名单》公告截图、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报名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加盖报名企业公章) 5、本次拍卖不接受自然人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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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价款支付方式:价款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于交易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价款****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2.保证金处置方式: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竞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拍卖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成交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算账户期间产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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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公司 联系电话:157****1915(王先生) 139****6630(裘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