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7号库区) |
| 项目类型 | 水利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正堃****公司 |
| 监测单位 | **恒业水保生态****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朔** |
| 说明 | **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7号库区)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水保办[2019]172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部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于2026年6月18日在**省**市朔**主持开展了**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7号库区)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参加验收工作的有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正堃****公司、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单位**恒业水保生态****公司、主体监理单位******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省国环****公司、设计单****设计研究院和施工单位****等单位代表。各与会单位针对现场提出自己观点,得出如下结论: 本项目已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状况良好,水土流失防治六项指标全部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下阶段,由运行管理单位负责水土保持设施的管护工作。 附件: 1、**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7号库区)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7号库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7号库区)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反映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 联系人:赵涵 联系电话:184****3004 **** 2026年6月22日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