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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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市地下综合管沟工程二、三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报价中 单个供应商
需求编号:****
报价截止日期:2026-07-19 15:02:54
监督人员:刘经理
监督电话:0531-****6113
预计使用时间:
2026-07-24至2026-09-01
出租方承担:
进场运费 出场运费 计算报告费用 检测费用
其他要求:
需求数量为10.8吨 1、需要材料进场时需及时赶到。 2、材料状况良好,工字钢应符合GB/T706-2008热轧型钢要求。 3、承租方需根据
我方租赁计划安排材料进场。实际起租时间以出租方物资到达承租方指定地点后次日开始计算。实际结算数量以出租方运至承租方工地,在承租方工地查数检尺验收合
格后按照钢支撑的理论重量验收。24b工字钢理论重量为41.2kg/m。 4、甲方租赁乙方的材料用于甲方所承建**市地下综合管沟工程二、三期项目施
工,并保证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使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超负荷和违规使用租赁物,出租方全程保证材料的质量,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出
租方进行调换并赔偿采购方因此遭受的各项损失。 若因材料技术状况差,无法保证承租**常生产使用,更换材料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钢支撑租赁的过程中
发生损坏,且损坏部件均在现场无丢失情况,将确认为正常磨损,承租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同时出租方需无条件负责更换这些损坏部件。若发生工字钢丢失的情
况,承租方将依据实际丢失物品的数量,并参照表格对应的标准(如下图所示),向乙方进行赔偿。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赔偿税前单价 (元/单位)
工字钢 24b 吨 1960 5、工作地点:**省西双版纳自治州**市项目施工范围内,到场装卸材料满足承租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6、出租方
负责保养和维修费用,确保材料安全使用。 7、结算方式:出租方收到我方租赁计划后7日内将租赁物送至指定地点,每月15日前对账,双方根据实际到货数量
和租赁时间进行验收结算。按天结算,无预付款。无押金。根据对账结算单,出租方开具符合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方收到发票后6个月内付至本批次结算
货款的100%。
钢支撑 | 钢支撑
长度:不低于6m
直径(mm):300mm
壁厚:12mm
点击收起
预计使用时间:
2026-07-24至2026-09-01
出租方承担:
进场运费 出场运费 计算报告费用 检测费用
其他要求:
实际需求数量为5.9吨 1、需要材料进场时需及时赶到。 2、材料状况良好,钢支撑所用钢管应符合GB/T 14975-2012《结构用不锈钢无缝
钢管》标准要求。 3、承租方需根据我方租赁计划安排材料进场。实际起租时间以出租方物资到达承租方指定地点后次日开始计算。实际结算数量以出租方运至承
租方工地,在承租方工地查数检尺验收合格后按照钢支撑的理论重量验收。钢支撑直径300,壁厚12mm理论重量为41.2kg/m。 4、甲方租赁乙方的
材料用于甲方所承建**市地下综合管沟工程二、三期项目施工,并保证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使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超负荷和违规使用租
赁物,出租方全程保证材料的质量,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出租方进行调换并赔偿采购方因此遭受的各项损失。 若因材料技术状况差,无法保证承租**常生产使
用,更换材料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钢支撑租赁的过程中发生损坏,且损坏部件均在现场无丢失情况,将确认为正常磨损,承租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同时出
租方需无条件负责更换这些损坏部件。若发生钢支撑丢失的情况,承租方将依据实际丢失物品的数量,并参照表格对应的标准(如下图所示),向乙方进行赔偿。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赔偿税前单价 (元/单位) 钢支撑 直径300,壁厚12mm 吨 1960 5、工作地点:**省西双版纳自治州**
市项目施工范围内,到场装卸材料满足承租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6、出租方负责保养和维修费用,确保材料安全使用。 7、结算方式:出租方收到我方租赁
计划后7日内将租赁物送至指定地点,每月15日前对账,双方根据实际到货数量和租赁时间进行验收结算。按天结算,无预付款。无押金。根据对账结算单,出租方
开具符合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方收到发票后6个月内付至本批次结算货款的100%。
钢板桩 | 拉森IV号(400*170)
长度:不限
点击收起
预计使用时间:
2026-07-24至2026-08-31
出租方承担:
进场运费 出场运费 计算报告费用 检测费用
其他要求:
租赁需求数量为348.5吨, 1、需要材料进场时需及时赶到。 2、材料状况良好,钢板桩应满足GB/T 20933-2021 《热轧钢板桩》的技
术要求。 3、承租方需根据我方租赁计划安排材料进场。实际起租时间以出租方物资到达承租方指定地点后次日开始计算。实际结算数量以出租方运至承租方工地
,在承租方工地查数检尺验收合格后按照钢板桩的理论重量验收。拉森IV号钢板桩理论重量为76.1kg/m。 4、甲方租赁乙方的材料用于甲方所承建**
市地下综合管沟工程二、三期项目施工,并保证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使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超负荷和违规使用租赁物,出租方全程保证材
料的质量,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出租方进行调换并赔偿采购方因此遭受的各项损失。 若因材料技术状况差,无法保证承租**常生产使用,更换材料产生的费用
由出租方承担。钢板桩租赁的过程中发生损坏,且损坏部件均在现场无丢失情况,将确认为正常磨损,承租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同时出租方需无条件负责更换这
些损坏部件。若发生钢板桩丢失的情况,承租方将依据实际丢失物品的数量,并参照表格对应的标准向乙方进行赔偿。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赔偿税前单价
(元/单位) 钢板桩 拉森IV 吨 1960 5、工作地点:**省西双版纳自治州**市项目施工范围内,到场装卸材料满足承租方安全生产管理要
求。 6、出租方负责保养和维修费用,确保材料安全使用。 7、结算方式:出租方收到我方租赁计划后7日内将租赁物送至指定地点,每月15日前对账,双
方根据实际到货数量和租赁时间进行验收结算。按天结算,无预付款。无押金。根据对账结算单,出租方开具符合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方收到发票后6个
月内付至本批次结算货款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