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屠宰牛1095头、羊7300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813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邮编:135200
| 项目名称 | ****年屠宰牛1095头、羊7300只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县**镇**村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项目概况: 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屠宰量为牛1095头/a(约4头/d)、羊7300只/a(约24只/d)。本项目位于**县**镇**村,****中心坐标为东经126°48′4.786″,北纬42°24′8.707″,利用现有厂区内闲置建筑进行建设,对现有建筑进行防渗改造,同时对现有牛羊待宰圈进行分格改造,确保牛羊待宰圈面积达到最低标准(40m2)要求。购置牛羊屠宰设备及污水处理装置,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厌氧(水解酸化)+好氧(生物接触氧化)+消毒”,处理规模为15m3/d。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扬尘、噪声、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等,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合理施工方式,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做到各污染达标排放,最大限度降低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屠宰废水和生活污水。屠宰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暂存于污水储池内,定期****处理厂;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抽外运做农家肥。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屠宰过程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待宰圈粪便废气和牛羊胃肠内容物贮存废气。屠宰车间设置集气管道,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屠宰过程废气进行吸附,经15 m高排气筒排放;厂区内每日喷洒一次污水专用植物性除臭剂去,除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待宰圈粪便日产日清,严禁长期堆存,待宰圈定期喷洒除臭剂;牛羊胃肠内容物收集至带盖桶内每日外运做农家肥,避免在厂区内长期堆存。 (四)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电锯、水泵等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设施、合理布置设备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分类妥善处理、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污水站污泥、待宰圈粪便、胃肠内容物、检疫不合格牛羊、检疫不合格胴体、牛羊蹄壳、屠宰下脚料、废油脂及废活性炭。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污水站污泥暂存于污泥储池内,定期由当地农户外运做农家肥处理;待宰圈粪便每天由当地农户运走做农家肥处理;牛羊胃肠内容物暂存于带盖桶内,专人负责、日产日清,由当地农户运走做农家肥处理;检疫不合格牛羊、检疫不合格胴体****管理总站统一送******处理中心处理;牛羊蹄壳、屠宰下脚料暂存于一般固废存储区,外卖骨胶厂综合利用;废油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袋装密封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转移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利用水**,减少废水排放量,严格按相关标准要求落实废水处理各池体、污泥贮池、废水管线沿线、危废暂存间、屠宰车间等区域的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鉴于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环境风险,你单位需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检查防渗完整性,厂区内设置事故应急池,防止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八)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项目运行排放污染物前,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含重点、简化、登记),不得无证排污。 (九)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十)监督管理。**县生态****执法大队负责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十一)其他事项。环评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依法须经批准的其他事项,应由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或投入运营。 | |||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 |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