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7月17日作出的**省****公司粮食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6年7月17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 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 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 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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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县前****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前环审函[2026]20号 | 2026年7月17日 |
前环审函[2026]20号
关于《**县前郭
****中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县前****中心(个体工商户):
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县前****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县前****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请示》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结论及专家审查意见,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省**市前郭县粮窝村,厂界东侧和北侧均为闲置厂房,东侧150m****修配厂,南侧为库房,西侧为空地,西北侧60m****公司。项目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设性质为**。该项目租赁松****公司现有厂房建设,建筑面积550㎡,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清洗车间一座,内含洗车区、库房、锅炉房(内设1台2.2t/h生物质蒸汽锅炉)、办公休息区等其他生产设施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年清洗罐车(酒精、食用油、柴油)900台。该项目总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9.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32.7%。
该项目符合**省前郭县国土空间规划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软化废水及锅炉排污水排入防渗储池(10m3),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定期清运****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松花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内降尘,不外排。
(三)该项目生产过程中,生物质蒸汽锅炉产生的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NOX等污染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排放限值要求;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挥发性有机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3个)+水雾过滤器(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处理后再通过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未被收集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燃料和灰渣等物料储运等过程产生的粉尘采取燃料库封闭、封闭式输送及投料设备等措施,确保厂界处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物料堆场加盖苫布等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扬尘达标排放。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产生的固废物按“**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布袋、废树脂厂家回收综合利用;锅炉灰渣送农田作为有机肥料;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及手套分别暂存于危废间,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清洗废水暂存于车间储罐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基础减振、风机隔声罩、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施工期采取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表2标准限值要求。
(六)该项目冬季取暖采用电取暖方式。
(七)项目营运前,应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八)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储存间应严格按报告提出的相关要求建设,设置围堰及标识,满足防雨、防风、防扬尘等相关要求;洗车区、废水储罐、防渗储池等相关区域应做好硬化及防渗措施,以避免污染地下水、土壤现象发生。
(九)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落实相应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降低事故危害和减少事故损失。
(十)该项目建设地点发生重大变动,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原环评批复前环审函[2025]8号废止。
三、认真执行“三同时”和环保验收制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投产使用。
四、项目如有变化应注意的事项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环境局****分局
2026年7月17日
| 抄送:**县前郭镇、**** ****中心(个体工商户) | |
| 印发机关:****环境局****分局 | 2026年7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