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五期项目二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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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来源平台:[平台内] 公示发布日期:2026-07-17
业主单位: 招标代理: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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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09:00 2026-08-11 08:40

****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五期项目二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五期项目二标段监理已由 保****改革局以保清发改审批〔2024〕项目005号、保清发改审批〔2025〕项目014号、保清发改审批〔2025〕项目135号批准建设,项****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及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2472.300638万元,其中**工程估算价30806.000608万元。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二标段:起点位于**南大街西侧400米处,起点桩号K12+650,路线向西经林水屯村、北蛮营村,在大**村折向北,利用预留桥梁下穿京港澳高速,经边营村,止于省道S328**至流河公路,与在建西三环南延相接,终点桩号K21+813.1,路线全长9.163公里。全路段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33米,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桥涵设计13道。包括本项目沥青混凝土路面以及配****服务中心1处)。建设地点:**市**区。
2.2招标范围:****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五期项目二标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33.65 万元。 2.3 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 自 2021 年 07 月 01 日以来 (□承接过/完成过)①一项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不低于1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或②一项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不低于1亿元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监理业绩(以投标文件中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交)竣工验收报告同时具备为准,业绩认定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报告的交工时间为准);3.4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6年01月0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3.5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3.6 自2021 年 07 月 01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①一项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不低于1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或②一项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不低于1亿元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监理业绩(以投标文件中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交)竣工验收报告同时具备为准,业绩认定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报告的交工时间为准;3.7 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7.1 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3.7.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3.8 / 。(三)其他3.9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0(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2)近三年(2023年7月1日以来)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全质量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17 09:00至2026-07-23 17:0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8-11 08:4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依据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一是盲抽,即评审专家统一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二是盲评,即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两个部分,明标部分、暗标部分应分开制作。不得将暗标部分技术文件内容编制到明标部分商务文件内,也不得将明标部分商务文件内容编制到暗标部分技术文件内。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未按暗标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特别注意:此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即采用: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付费金额:0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招标人:周朝南 联系电话:0312-****555,招标代理机构:刘天惠,联系电话:0312-****36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服务中心

电话:0312-****609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付费金额:0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市**区乐凯南大街5006号 地址: **市云杉路131号**驿A座
邮编:

07110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周朝南

项目负责人: 刘天惠
电话:

0312-****555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2-****36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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