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7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常熟市)

审批
江苏-苏州-常熟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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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7****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市)
发布日期: 2026-07-17 08:5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精密成型磨具研发制造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3827
电子邮件:****@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精密成型磨具研发制造项目

**市常福街道联丰路60 号

****

**英赛科环境****公司

年研发生产精密成型磨具10000件

废水:本项目不得有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本项目机加工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抛丸产生的颗粒物经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基材预处理酸洗废气、特种砂轮不合格品返修处理废气、植砂前处理废气、植砂后处理废气经过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一根20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混料、成型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烧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Mda002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粘合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氨水挥发产生的氨无组织排放;修整、打标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静电植砂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槽体清洗产生的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以生产边界为起点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消声、隔声、防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有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废腐蚀液、废乳化液、废矿物油、废抹布及废气劳保用品、废脱脂槽、废树脂、废槽液、酸碱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包装、含镍污泥等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废“零”排放。

2

扩建汽车激光雷达元件及高温稳定光学遮光材料生产项目

**市董浜镇徐市越雪路11号恒泰智造产业园二期

******公司

******公司

年增产汽车激光雷达元件50万件、高温稳定光学遮光材料30t

废水:本项目不得有生产废水及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废气:本项目QPQ盐浴氮化产生的氨气经1套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28m高1#排气筒排放;CNC加工产生的有机废气经CNC自带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前后处理产生的颗粒物经干式喷砂自带的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检测、切割、加热、搅拌、涂布、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直接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消声、隔声、防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有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废切削液、废炉渣、废包装、废油桶、污泥(残渣)、漆渣等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废“零”排放。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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