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嫘祖中学、远安县栖凤小学食堂厨务综合体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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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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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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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小学食堂厨务综合体项目中标公告
日期: 2026-07-17 09:40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中学、****小学食堂厨务综合体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发展大道97号74****基地南区4号楼201号房

中标(成交)费率:24.50(%)

综合评分法:91.57(分)

服务类
名称:****中学、****小学食堂厨务综合体项目
服务范围:****中学位于**县鸣凤镇**路23号,现有在校师生约1882人,校内食堂建筑面积2729平方米;****小学位于**县鸣凤镇凤德路30号,现有在校师生约886人,校内食堂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拟采购1家具有相应餐饮和人力资****公司****中学****小学提供食堂厨务外包服务,为在校师生提供餐食供应服务,以提高师生膳食质量服务教育教学。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期不超过3年,合同一年一签,依据合同进行财务结算。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杨斌,张致顺,刘欣,许华烈,李红英,朱林,曾宪波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6年7月16日

2、评审地点:**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服务类计算标准50%计取代理服务费,根据财库〔2018〕2号文规定,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收费金额:2.5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或****提出质疑(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质疑时请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2、中标通知书领取地址:中标人登录汇聚通采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om)自行签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鸣凤镇东门路7号

联系方式:189****8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方式:0717-****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幸

电话:0717-****726

****

2026年7月17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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