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07月17日09时5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7月22日09时5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2026年9月-2028年12月空调等制冷设备维保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2026年9月一2028年12月空调等制冷设备维保采购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2026年9月一2028年12月空调等制冷设备维保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1 | **** | 10.2033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 |
| 2 | **省科威****公司 | 9.4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 |
| 3 | ******公司 | 11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1 | **** | / | / |
| 2 | **省科威****公司 | / | / |
| 3 | ******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 | / |
| 2 | **省科威****公司 | / |
| 3 | ******公司 | / |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若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地址:**县
联系人:袁李
电话:0550-****4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珞狮南路和文荟路交叉口**星光时代16层6号房
联系人:查家庆
电话:152****1161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