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院医疗设备第三批的潜****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10日 09时3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区****医院医疗设备第三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8,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若所投医疗器械非投标人生产,则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仅限第三类医疗器械适用)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仅限第二类医疗器械适用),第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提供根据国办发〔2017〕41 号政策要求“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但投标人需在此处提供自身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所投医疗器械:(1)若为投标人自行生产,则须提供生产企业的: ① 一类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 二、三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若为投标人委托生产的,须提供受托生产企业的资料如下:① 一类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 二、三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③ 除上述资料外,同时还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与受托生产企业的委托协议(若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等文件中有体现,可不提供此协议)。;(2)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为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3)若投标产品为消毒产品的,消毒产品需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投标产品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时间:2026年07月18日至2026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6年08月10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投诉受理单位:****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2-****730。
地址:**市**区大千路466号。
邮编:641100。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
地址:**市**区**路589号
联系方式:0832-****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玉屏街555****广场)4栋3楼附 308-311号
联系方式:0832-****42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83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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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