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钱东供销社汕汾公路南面(大陇前)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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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汕汾公**面(大陇前)招租公告

为深入******社综合改革部署,****供销社服务功能,我社决定对汕汾公**面(大陇前)土地通过招租的方式进行建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物、租赁方式和有关要求

(****供销社汕汾公**面(大陇前)自有存量土地,占地面积约491㎡。该宗土地出租价格定为50000元/年以上,竞租人应在不低于出租价格的基础上进行报价,价高者得。租金以逐年缴纳的方式收取,五年一递增,递增幅度大于5%。

(二)承租方应对租赁土地地面及附着物进行平整,并按总投资额不低于400万元、使用年限不低于40年的标准建设,承租方应在土地租赁建设协议签订后3年内完成建设。

(三)承租方应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并向我社提供建设具体方案,经我社同意后,方可启动施工程序,我社将参与竣工后的验收工作。租赁期间,固定建筑物权属归我社所有,使用权归承租方所有。

(四)建设资金由承租方自行筹集(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设计、勘探,中期施工建设及后期竣工验收费用)。租期届满或合同终止,该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还我社所有,承租方应在一个月内无条件腾退并将土地和建筑物交由我社管理。

(五)鉴于承租方前期的规划设计以及项目建设周期较长的实际,第一年租金减半收取。

二、承租人条件

(一)承租人须为遵守中华人民**国法律、****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二)承租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或自然人资格,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报名事项

(一)竞租者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自2026年7月20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需同时缴纳一年保底租金作为押金,遴选后,除遴选中的承租方外,其它竟租者的押金予以退回。

(四)报名地点:****供销社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武伟 135****8811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我社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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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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