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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637470W | 建设单位法人:俞爱华 |
| 王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安** |
| 递铺街道义士塔小微产业园 |
| ****年产12万张按摩床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6-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190-C2190-其他家具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安** 递铺街道义士塔小微产业园 |
| 经度:119.755220 纬度: 30.64743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15 |
| 湖安环建〔2024〕7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637470W001W |
| 2025-12-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600 |
| 6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637470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0MA2KDH84X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2KDH84XL | 竣工时间:2025-11-2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ewsDetail/****247.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2万张按摩床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2万张按摩床(不含注塑、焊接等工艺) |
| 注塑与焊接工艺暂未实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注塑、焊接、机加工、木工、胶粘、枪钉、裁剪、缝纫、装配等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的注塑工艺与焊接工艺未实施,其余工艺与环评审批一致 |
| 注塑与焊接工艺暂未实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注塑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烟尘收集后经高温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不低于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木工粉尘收集经中央除尘后通过不低于3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喷胶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3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拆包、投料粉尘要求企业在投料口加盖;破碎粉尘要求企业加盖密闭破碎;烘干废气无组织排放;金属粉尘加强车间沉降收集。 | 实际建设情况:注塑工艺与焊接工艺未实施,故相关环保措施不涉及,其余环保措施与环评审批一致。 |
| 注塑与焊接工艺暂未实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108 | 0.12 | 0.144 | 0.108 | 0 | 0.12 | 0.012 | |
| 0.043 | 0.048 | 0.058 | 0.043 | 0 | 0.048 | 0.005 | |
| 0.002 | 0.002 | 0.003 | 0.002 | 0 | 0.002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144 | 0.138 | 0.352 | 0.144 | 0.416 | 0.138 | -0.422 | / |
| 0.035 | 0.055 | 0.152 | 0.035 | 0.234 | 0.055 | -0.214 | / |
| 1 | 化粪池 | 企业目前厂区污水管网已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废水最终接入******公司处理,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25)中工业企业排放限值),同时需满足******公司的纳管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尾水排放中CODCr、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限值要求,其余均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的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 | 化粪池 | 监测期间(2026年5月20日~2026年5月21日),本项目生活污水出口废水中pH值的为7.1-7.3,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化学需氧量的最大值分别为43.9mg/L、19mg/L、17.7mg/L、105mg/L,均符合******公司****处理厂纳管标准。 |
| 1 | 粉尘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 测期间(2026年5月20日~2026年5月21日),本项目木工粉尘处理设施出口◎03的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小于检出限(<1.0mg/m3),排放速率最大均值<7.52×10-3;喷胶废气处理设施◎03的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86mg/m3,排放速率最大均值为1.03×10-2kg/h,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5(无量纲),木工粉尘中的颗粒物与喷胶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排放限值要求。 |
| 1 | 根据HJ1301—202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要求,企业工业噪声 污染防治应满足GB/T50087和HJ2034中噪声控制相关要求。 a)优化产噪设施布局和物流运输路线,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和运输工具。 b)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应符合设备说明书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定期检查其活动机构(如 铰链、锁扣等)和密封机构(材料)的磨损情况等,及时保养、更换。 c)大型噪声综合治理工程应制定检修计划和应急预案。污染治理系统检修时间应与工艺 设备同步,对可能有问题的治理系统或设备应随时检查,检修和检查结果应记录并存档。 d)噪声控制设备中的易损设备、配件和通用材料,由工业噪声排污单位按机械设备管理规程和工艺安全运行要求储备,保证治理设施的正常使用。 e)所有噪声与振动控制设备,都应根据其使用环境的卫生条件、介质属性等要素,制定相应的运行和维护规程,确保其性能和使用寿命。 定期对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可靠有效。 | 项目所在地位于递铺街道义士塔小微产业园。根据安**声环境功能区划图与《****中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编制说明》,项目所在地为声环境功能区划为2类区(206),厂界北侧10m范围内包含主干道长赤线,最近敏感点为厂界15m处的八亩田村居民房,项目厂界南侧、东侧、西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厂界北侧执行4类标准,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详见下表。 | 企业已选择了优质低噪低功率设备,部分设备设置了防振基础,且企业生产过程中尽可能的关闭了门窗,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区,同时企业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保养。 | 监测期间(2026年5月20日~2026年5月21日),本项目厂界东侧、南侧与西侧昼间最大噪声检测值为55dB(A),厂界北侧昼间最大噪声检测值为54dB(A),则本项目厂界东侧、南侧、西侧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北侧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敏感点八亩田居民房昼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近期清运,远期纳管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企业已完成纳管 :******公司****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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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有项目处于建设过程中,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原有项目停产,整体搬迁至本项目,企业将做好相关固废等相关环保处置工作。 本项目地块现为空地(原****加工厂房,交于本项目时已拆除为空地),不存在原有环保污染情况。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现有项目处于建设过程中,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原有项目停产,整体搬迁至本项目,企业将做好相关固废等相关环保处置工作。 本项目地块现为空地(原****加工厂房,交于本项目时已拆除为空地),不存在原有环保污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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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区域替代削减量为VOCs0.234t/a,工业烟粉尘0.416t/a。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区域替代削减量为VOCs0.234t/a,工业烟粉尘0.416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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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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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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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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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