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7-17
报名开始时间:2026-07-17
报名截止时间:2026-07-30标书代写
| 项目名称 | XDG-2021-104号地块7#楼整体招租 | |||
| 项目编号 | **** | |||
| 挂牌期限 | 2026年07月17日至2026年07月30日 | |||
| 出租方名称 | **** | |||
| 招租资产情况 | 房地产类 | |||
| 房屋坐落地址 | 经开区金石路与万顺道交叉口西北侧 | |||
| 房产证号 | / | 土地证号 | 苏(2023)**市不动产权第****635号 | |
| 房屋面积(㎡) | 12076.38 | 土地面积(㎡) | 1723.5 | |
| 招租面积(㎡) | 12076.38 | |||
| 房屋用途 | 办公 | 土地性质 | 出让 | |
| 其他 | ||||
| 招租用途 | 办公 | |||
| 招租底价 | 573.0243万元/年 | 租金年递增率 | 每三年租金递增3% | |
| 招租期限 (年) |
15 | |||
| 特别事项 | 1、本次招租标的有土地证,正在办理初始登记证。 2、招租底价现按照租金单价1.3/平方米/天*12076.38平方米*365计算得出,房屋招租面积现为预估数,最终以实际测绘报告为准。如测绘报告面积与本公告招租面积存在差异的,按照最终测绘报告面积调整租金总额,租金单价以最终成交单价为准,不予调整。 3、停车位:车位由**新泽文****公司****公司统一运营管理,租户可按规定租赁非固定车位。 4、广告位:整栋承租客户租赁广告位单价另行协商,租期与房屋租期同步。 5、物业及维修:租金不含物业费,项目备案物业为******公司,物业管理费由****公司结算。承租区域及承租方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大、中、小修及日常维护等责任及相应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6、招租方概不与任何承租方(无论其经营业态为何)签订排他性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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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境内依法存续独立法人,不接受个人、个体户及联合体报名;资信良好,无停业、冻结、破产、重大涉诉等情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失信、限高记录,报名需提交企业信用报告和法定代表人征信报告,保证资金来源合规。 2、意向承租方须结合房屋土地用途、房屋类型及有关部门的相关政策充分考量承租本项目房屋后涉及的办理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消防验收、行业许可等风险,并结合自身用房需求及租赁用途向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充分咨询并认真考虑承租本项目房屋可能涉及到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出租方仅作配合,不做出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补偿等责任。 承租方若拟变更经营非办公业态,须符合项目及属地改造管控政策,自行办结规划、消防、证照等全部审批手续,自负相关费用、经营风险与法律责任。如果最终承租方经营非办公业态但因无法办结全部审批手续而拒绝签订《租赁合同》,则其报名保证金将被扣除。如最终承租方签署完成《租赁合同》但在承租期内未按规定完成有关部门审批而擅自更改经营业态,承租方需按照《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意向承租方或其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企业,须具备三年以上正在运营的13000平方米连锁品牌物业项目经营(符合要求的管理项目可累计,需提供运营或租赁合同作为证明材料)。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时提供详细的经营方案(经营业态需与前述连锁品牌物业项目运营经验的证明材料保持一致),在成为最终承租方后,需要获得对应品牌的授权,招租方再与最终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为保障本项目物业形象定位与运营品质的统一性,意向承租方经营同一经营业态仅允许引入单一品牌进行一体化运营,不得多品牌并行,不得混合经营。最终承租方的实际经营方案如因实际情况需调整变动,则需要获得招租方的书面同意。 4、意向承租方须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70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可在其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后返还;其他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最终承租人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5、承租人承租期间须缴纳相当于2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租金一季度一付,先付后用。免租期为8个月。 6、租赁期间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网络通讯费等)由承租人承担。 7、承租人不得改变标的物的原始建筑结构。 8、最终承租方须提交完整项目实施方案及专项装修设计方案,所有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书面确认通过,方可组织进场实施。 9、承租期满后,招租标的物内可移动物品归承租人所有,不可移动物品归产权方所有。承租方返还该招租房屋时应当恢复原状,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正常使用,不得留存物品。 10、承租方不得将标的房屋对外转租。如因经营需要最终承租方拟引入实际运营方,也仅允许转租给承租方实际控制人或****公司,且须提前经过出租方同意,并由后续确定的次承租人对承租方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履约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1、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的承租申请。 12、本项目现场踏勘需提前预约并依照出租方安排的时间进行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万女士,联系电话:0510-****8297。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本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要求**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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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1、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挂牌期5个工作日。 2、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承租方。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保证金,先****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出租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能在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4、意向承租方应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将下述材料准备好后上传到系统里,并缴纳保证金: 企业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3)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此项材料无须提供); (4)《承租举牌申请书》(见附件,填写信息并盖章); (5)企业信用报告和法定代表人征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意向承租方或其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企业具备连锁品牌物业项目运营经验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详细的经营方案(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5、交易服务费收****发改委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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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出租方 | 交易机构 | ||
| 联系人 | 万女士 | 联系人 | 孙经理 | |
| 电 话 | 0510-****8297 | 电 话 | 0510-****93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