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现将《**市**区沙井街道同乐村27队拆迁回建住宅2号楼(重)》(项目招标编号:****)的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澄清如下: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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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的“5. 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标服务 |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5. 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标书代写 5.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8日09时30分前登录**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网址: http://ggzy.****.cn/gxggzy),通过互联网使用**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认可的数字证书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上传。标书代写 |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5. 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8日08时30分前登录**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网址: http://ggzy.****.cn/gxggzy),通过互联网使用**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认可的数字证书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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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一章“6.确认”中的“投标文件确认时间” |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6年07月28日09:00 前登录**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网站予以确认,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6年07月28日08:30 前登录**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网站予以确认,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贤明路与贵和路交界处
联系方式:138****3601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凤江路10号院A楼2楼
联系方式:0771-****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雪丹
电 话:077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