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北广场广播设备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大华现代**门西侧
成交金额:74260元
| 设备类 |
| 包括号角扬声器,纯后级数字广播功放,调音台,音频处理器,真分集无线话筒,天线分配器,室外防水天线,天线放大器,智能时序电源管理器,寻呼话筒,电动升旗控制器****广场的宣传功能,提升学校整体形象。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专家名单:刘斌(组长)、李冬冬、张**(业主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市**区沱**路
联系人:周主任
电话:189****028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