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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有关规定,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全面掌握**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期间履职尽责情况,我局于2026年7月6日启动了为期8天的年度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本次考核聚焦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情况,保存实物资料,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宣传及展示展销情况等内容,采用个人述职、填写传承人考核登记表、量化打分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工作组赴各县(区)开展现场考核。本次应参评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02名,实际参评102名(含区直单位非遗传承人3名、市级非遗传承人99名)。经考核评估,年度履职评定等次为优秀的21名、合格的77名、不合格的4名,共计102名。(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期:2026年7月16日至7月19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0891-****980
附件:1.2026年度**市级传承人考核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