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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7-16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区域规划 |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天鹅**地块
项目位置:**县**路东段南侧
对西地块23#、25#、27#、28#、29#、30#、31#、32#、33#、35#、36#、37#、38#、40#、41#楼栋设计方案予以局部调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台增设花池。住宅南侧阳台增设绿化花池,配套屋面对应开设**,屋面**竖向向下拓宽600mm。
二、扩大设备平台,调整后单处设备平台总面积控制在4㎡以内,符合配套设施设置规范。
三、增设西侧沿街消防出入口。本项目地块西侧沿街长度超150米,依据消防安全疏散相关规范要求,拟在地块西侧新增一处消防通道出入口,完善小区消防通行、应急疏散体系,满足消防安全管控标准。
本次方案调整仅变更户型细部构造、配套设施及场地消防通道布局,各楼栋单体建筑面积、地块总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全部规划控制指标均维持原审批方案不变,未突破规划许可各项管控要求。
设计单位:****设计院有限公司
该项目规划设计变更方案,已于2026年7月6****中心2026年第10次业务会审议,现予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4日)。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对该项目情况予以监督。如有异议或意见,请及时书面反映,以便我单位做出科学公正的决策,相关利害关系人若申请听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以便组织听证会。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或申请听证,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或申请听证,应署名真实姓名、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异议、意见或听证申请等书面材料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并对公示方案没有异议。
电话:0370-****061
联系单位:****中心(法规股)
联系地址:****融媒体中心
****中心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