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第10条:
10.1 付款条件:无预付款,需方按月(每月 16 日)结算货款,结算后60天内支付供方结算货款的80%,当期结算货款的17%待项目供货结束最终结算协议签订后60日内支付,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供货结束签订最终结算协议后六个月内无息支付给供方,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经双方**协商,供方自愿同意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支付:
支付方式按√电汇 √现金 √支票 √汇票 √承兑汇票 √供应链票据 (含电子债权凭证) √反向保理 √国内信用证)√其他非现金支付方式,供方接受非现金方式支付的,自供需双方签订非现金方式支付货款的协议之日起对应货款债权消灭,供方不得再以无法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兑付、需额外成本等原因向需方追究违约责任或另行主张货款债权,供方应按照非现金方式支付货款的协议主张权利。
银行承兑/商业承兑/财司承兑/供应链票据(含电子债权凭证)/反向保理/国内信用证/其他非现金支付方式期限为据实承担,供应链票据 (含电子债权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中交E信、云信、建行E信通等,反向保理包括但不限于人民金服、供应链保理、国新保理、交建云商等,所产生的贴息费用由供方承担。变更为:所产生贴息费由需方据实承担。
2.招标文件中合同范本第1条:
1.1表中综合单价为产品运到需方施工现场的价格,包括:材料费、运杂费、装卸费(装车费)、管理费、利润及其他费用等,即到达需方指定地点的不含增值税,但包含增值税以外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所得税等所有税费的综合单价。变更为:
1.1表中综合单价为产品运到需方施工现场的价格,包括:材料费、运杂费、装卸费(装车费)、管理费、利润及其他费用等,即到达需方指定地点的不含增值税,但包含增值税以外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所得税等所有税费的综合单价。合同价款已包含对逾期付款的补偿(该补偿包括但不限于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资金占用利息及其他可能因甲方逾期付款造成乙方产生的全部损失)。
报价表中第38项 钢板10mm 按常规规格1.5m*6m考虑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