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白城市原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审批
吉林-白城-洮北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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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废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时 间:2026-07-17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废炉渣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782 0436-****800
通讯地址:公园东路14号(**区政务大厅)
邮 编:137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位于**省**市**区**街666号

****

******服务中心

该项目为**项目。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18%。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区**街666号,中心坐标为东经122°55′17.33179″、北纬45°37′30.43114″,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9800m2。项目东侧为**路,****开发区预留空地,西侧为**市****公司,****开发区预留空地;厂区5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项目依托现有厂房设置全封闭原料区、破碎磁选、筛分、砂浆搅拌等生产工段,配套房中房封闭集气设施、1套脉冲布袋除尘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危废暂存间,同步建设厂区防渗地面、喷雾抑尘、设备减震降噪等环保设施,给排水、供热、****园区现有配套管网。项目年外购转炉钢渣52568吨,配套外购水泥、水性沥青、外加剂用于砂浆生产,厂区钢渣最大储存量5000吨;建成后年产骨料1.5万吨、热拌站骨料3.5万吨、沥青路面快修砂浆0.2万吨、干粉砂浆0.1万吨,磁选工段副产金属铁8.76吨/年;本项目不生产金刚砂产品。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施工场界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须合理选择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开周边敏感点休息时段,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影响或污染周围环境。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排放标准要求,通过园区现有污水管****处理厂处理,严禁外排。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职工生活****处理厂进水指标后,****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湿地,严禁私设排污口、污水直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规范堆放施工装修材料,全部置于厂房室内存放;厂区室外作业区域定时洒水降尘;物料、废料外运选用合规密闭运输车辆,减少扬尘及机动车尾气无组织排放。运营期破碎、筛分、磁选、搅拌产尘工段设置密闭集气罩(集气效率90%),废气统一收集后送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吸附效率99.5%),净化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多工序共用排气筒从严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限值要求。钢渣原料、成品物料全部密闭厂房储存,装卸点位设置固定喷雾抑尘设施,钢渣运输车辆全覆盖篷布,厂区道路每日湿式清扫;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定期维护除尘设施,设备出现故障必须立即停产检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严禁夜间施工;运输车辆经过周边敏感点时减速禁鸣,减少噪声扰民。运营期破碎机、振动筛、输送设备等高噪声生产装置须严格配套减震基座、隔声防护罩,高噪声工序布置于厂房内侧,依托建筑墙体降噪;每日22时至次日6时停止破碎、筛分、搅拌等高噪声生产作业,厂界噪声稳定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废弃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转运至合规处置场所;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单位日产日清,不得随意丢弃、露天堆放。运营期筛分细料回用于场内砂浆生产;磁选尾渣、废弃包装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固废暂存区域做好防渗、防雨、防风围挡。设备维保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擦拭抹布等危险废物,务必配套独立防渗危废暂存间分区存放、张贴识别标识,委托具备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完整贮存、转运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贮存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六)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原则实施防渗措施,生产车间、原料仓储区、危废暂存间地面实施防渗硬化处理,危废间配套导流沟、防渗围堰;建立防渗设施日常巡检机制,防渗层出现裂缝、破损须第一时间停工修补,防止雨水冲刷堆存物料产生的渗滤液下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七)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排污行为发生日前30个工作日内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

(八)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相关规范设置污染物监测点位,定期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监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监测结果按规定公开并留存备查,确保达标排放;建立完善的环境污染防控体系,针对粉尘、渗滤液泄漏等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严格执行,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