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7-17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申请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288号)及《******厅关于开展全省集体土地征收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437号)、《****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审批管理细则〉(2025年修订)》(云自然资办〔2025〕1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35kV 徐家坝输变电工程于2025年9月4日依法开展征地前期工作,并在**省集体土地征收综合管理平台上完成了征地前期相关工作。现就有关更正事项公告如下:
一、更正公告事项
因在前期编制35kV徐家坝输变电工程项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过程中引用的调查依据存在已过期或者废止的依据,为切实维护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户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征地现状调查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推进,需对原发布的《35kV徐家坝输变电工程项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中错误内容予以更正,具体公告如下:
(一)原现状调查报告中第二条关于引用的调查依据为:2.《中华人民**国物权法》;该内容不符合本项目相关现行文件引用要求,需将上述关于引用的调查依据表述更正为:2.《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二)原现状调查报告中第二条关于引用的调查依据为:4.《自然**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该内容不符合本项目相关现行文件引用要求,需将上述关于引用的调查依据删除不予引用。
(三)原现状调查报告中第二条关于引用的调查依据为:5.《国土**听证规定》(2004年国土**部令第22号)该内容不符合本项目相关现行文件引用要求,需将上述关于引用的调查依据表述更正为4.《自然**听证规定》(2020 年修正)。
(四)原现状调查报告中第二条关于引用的调查依据为:6.《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1999年国土**部第3号)该内容不符合本项目相关现行文件引用要求,需将上述关于引用的调查依据删除不予引用。
(五)原现状调查报告中第二条关于引用的调查依据为:7.《第三次**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TD/T 1055-2019该内容不符合本项目相关现行文件引用要求,需将上述关于引用的调查依据表述更正为5.《第三次**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
(六)原现状调查报告中第二条关于引用的调查依据为:9.《房产测量规范》 GBT 17986.1该内容不符合本项目相关现行文件引用要求,需将上述关于引用的调查依据表述更正为7.《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
二、重新公示方式
本次更正公告仅更正上述内容,对已经完成的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土地权属等其他相关工作不产生影响。****政府政务公开栏、****委员会村务公开栏、****委员会****小组****活动室显著位置张贴公告。
三、其他事项
(一)本更正公告由景******局组****委员会粘贴在所涉及的镇、****小组的公示栏上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本更正公告与原公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公示相关内容均未发生变动。
(三)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可通过来信或来访****人民政府******局。逾期未提出书面反馈意见的,视为对此公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刀利祥
联系方式:0879-****450
地 址:景******局(景东县**镇青云路5号)
****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