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备更新改造项目(2026年三期)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科技城培源路1号软件大厦5号楼2-206-1
中标金额:956.4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765.12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5.7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A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 品牌:君石 规格型号:WH-A 数量:20座 单价:35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熊万兵(组长)严娟、鲁翠萍、吴宗良、方振敏、许伟、吴鑫灏(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采购代理合同及采购文件约定收取,金额: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纪检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开发区产****公司
地 址:**县**镇内环北路93号、**县城南工业区兴潼路20号
联系方式:0552-****371、0552-****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县****公司
地 址:**县城南工业区兴潼路20号
联系方式:181****21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少勇、钱锋(采购人代表)、周曼(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2-****371、0552-****567(采购人代表)、181****2159(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