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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编号:**** |
| 采购单位:**** |
|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 项目概况: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检验 |
| 监督联系人:惠先生 |
| 监督联系电话:0512-****7008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 标段/包信息 |
| 标段/包名称:中粮**2026-2027年度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检验项目 |
| 标段包/编号:****-0001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07-17 11:00:00 |
| 报名截止时间:2026-07-28 10:00:00标书代写 |
| 开启时间:2026-07-28 10:00:00标书代写 |
| 招标范围:根据《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程序,开展2026-2027年度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检验。按照《中粮油脂华**招标及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拟采用竞价的方式,确定该项目的成交人。 一、项目内容 对中粮**在用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进行排气烟度检验,检测项目包括不透光法烟度(光吸收系数)和林格曼黑度级数,测量方法、检验报告均应满足《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等国家标准要求。 二、检测数量和周期:预计每年28台(叉车、牵引车、装载机、山猫清舱机s750),检测2年;按实际检测数量进行结算。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2、3)并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E采系统,如不提供则报名无效: 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包括能力附表,因项目需求,附表中检测项目须包括不透光法烟度(光吸收系数)和林格曼黑度级数; 3、响应供应商须具有近3年(2024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1个合同,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并盖公章。业绩合同须体现合同执行日期、合同标的等评审因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提供则报名无效。 |
| 监督人名称:惠先生 |
| 监督人电话:0512-****7008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采购单位:**** |
| 联系人:项先生 |
| 联系电话:159****7064 |
| 联系地址:**市金港镇 |
| 相关附件 |
| 公告PDF:中粮**2026-2027年度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检验项目.pdf |
| 其他附件: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填写盖章并在公告结束后上传E采系统.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