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2026年**房屋零星维修改造服务(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6年**房屋零星维修改造服务(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
开标日期:2026年7月16日09时30分(**时间)
开标地点:中烟电子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二、公示期:2026年7月20日-2026年7月22日
三、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内网上发布。
四、评标情况(中标候选人信息):
4.1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382632.32元
项目经理:郭玉姣
注册编号:豫241****04070
工期:5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弘****公司
投标总报价:384266.00元
项目经理:孟敬磊
注册编号:豫241****18308
工期:5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374516.16元
项目经理:李冬丽
注册编号:豫241****26802
工期:50日历天
4.2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招标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地 址:**市黄河大道中段38号
联系人:苗先生
电 话:0391-****654
招标代理机构:云建联勘测规划****公司
地 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正光北街9号南1单元12、13层
联系人:冯女士 王先生
电 话:0371-****5888 182****2907
邮 箱:****@126.com
监督部门:********办公室
电话:0391-****026
日期: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