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仪****服务中心龙四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7-17 10:46扬环审批〔2026〕03-66号
项目代码:****
仪****服务中心:
你单位委托****编制的《龙四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美境****公司出具的技术评估报告收悉,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审查,批复如下:
一、工程路线呈南北走向,起于S353交叉处,向北与现状村道路相交后,终于站南一路,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建设,路基全宽26米,设计速度80km/h,路线全长约1055米。主要包括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交叉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涵洞工程、拆除工程等。工程实施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切实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措施,并在工程建设中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做好土石方平衡,减少弃渣量。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恢复方案,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设置围挡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在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夜间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并在相应路段设置减速、禁鸣标志,防止噪声扰民。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遮盖、洒水等抑尘措施。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通知》(扬污防攻坚办[2023]135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需执行“十达标”措施。
(四)做好水环境污染防治。在清洗区域设置截水沟,清洗用水经移动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设备清洗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处理厂集中处理。营运期道路径流经铺设的雨水管收集排放至就近区域水体。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应纳入当地固废收集系统并妥善处理处置,不得向环境排放。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施工管理,防止施工废水及固废进入浅层含水层,施工期水处理设施、建筑材料堆放等场所应采取防渗措施。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营期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并与当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衔接。
三、本项目不给予污染物排放总量。
四、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做好信息公开,高度关注并妥善解决公众反映的本项目有关环境问题,履行好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单位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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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7日
抄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