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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供应商对序号10质疑,2026年7月16日,我院组织了复议。经评审专家复议,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更正成交结果(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公示之日起3个自然日,如无异议,我院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设备科)按照我院相关流程签订采购合同。
质疑联系电话:0755-****2665。
合同咨询电话:0755-****3062。
附件:医用耗材成交结果更正(招标编号:****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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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