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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劳动镇柏香村4组三道水滑坡等13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排危除险项目二标段建设项目退还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第九条规定、****保障部****建设部交通运输****铁路局民航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事项办事指南》规定,现将**省华地****公司承建的**县劳动镇柏香村4组三道水滑坡等13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排危除险项目二标段建设项目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30日。如有异议,请广大群众在30日内如实反映情况,若无异议,我局则同意退还其已缴纳的民工工资保证金。
特此公示。
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833-****264
******局举报电话:0833-****241
县人社局劳动关系股举报电话:0833-****844
附件:《**县劳动镇柏香村4组三道水滑坡等13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排危除险项目一标段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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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