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港铁路K22+431-K55+048段桥下及土地围蔽工程施工总价承包三次招标[招标编号:GC-2025-85项目编号:****]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共有4家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委员会评审,共4家单位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所有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7月17日12时00分至2026年7月21日00时 00分止),具体如下: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 | ****公司 | ****集团****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062 | ****000 | ****481 |
| 评分情况 | 97.6486 | 95.7254 | 95.6596 |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 张广海 | 刘泽文 | 张洪伟 |
| 执业证书编号 | 粤144********03238 | 晋114********01569 | 川161********17329 |
| 承诺质量目标 | 符合铁路建设标准 | 符合铁路建设标准 | 符合铁路建设标准 |
| 承诺工期 | 300日历天 | 300日历天 | 300日历天 |
| 企业工程业绩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 项目经理工程业绩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 陈泽宇
联系电话:0758-****345、133****1801
招投标监督部门:****集团有限公司建****办公室
联系地址:**市**一路151号
联系电话:020-****1843
招标人名称:****
日期: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