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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市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省****公司 |
| 监测单位 | 无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于2026年7月14日在**市****主持召开了《**市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 验收组根据现场查勘及各单位的工作汇报,得出如下验收结论:**市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实施的水土保持设施满足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市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自2026年7月17日起予以公开,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我公司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7日-2026年8月13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赵老师 联系电话:180****2385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