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1条年产1200万平方米瓷抛砖、通体大理石、金刚石生产线项目

审批
四川-乐山-夹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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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5********671950Y范征恒
杜伟**省**市
**市**县吴场镇杨村高陶工业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扩建1条年产1200万平方米瓷抛砖、通体**石、金刚石生产线项目
2021版本:059-陶瓷制品制造C3071-C3071-建筑陶瓷制品制造
**省**市**县 吴场镇杨村高陶工业区
经度:103.636230 纬度: 29.893200****环境局
2018-08-20
乐市环审〔2018〕40号****
2020-08-2420000
1085****
915********671950Y****
915********671950Y******公司
915********635030C2026-04-10
2026-06-152026-07-14
https://www.****.com/gs/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1200万平方米瓷抛砖、通体**石砖、金刚石砖年产1200万平方米瓷抛砖、通体**石砖、金刚石砖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坯料制备、釉料制备-压制-干燥-施釉印花-烧成-磨边、倒角、抛光-打蜡-检测-包装坯料制备、釉料制备-压制-干燥-施釉印花-烧成-磨边、倒角、抛光-打蜡-检测-包装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球磨制浆、喷釉、磨边抛光、脱硫除尘、设备冲洗、地坪冲洗、初期雨水等生产废水的收集处理和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后用于补充生产用水;厂区严格实行分区防渗,进一步做好全厂地面硬化,釉料废水池、泥浆池、污水处理站、污水管沟、废油暂存间、事故应急池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陶瓷原料破碎工段、压制成型工段封闭,含尘废气采取“负压抽风+布袋除尘”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雾干燥塔链排炉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单碱法脱硫”处理窑炉尾气与喷雾干燥塔共用1套单碱法脱硫设施处理后,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修改单要求,经1根36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喷雾干燥塔、陶瓷辊道窑共用的排气筒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施1套,并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喷墨印花间全封闭,采用陶瓷专用墨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抽风捕集后,送陶瓷辊道窑作为助燃风;项目原料堆场、煤场采取全封闭设计,配套喷雾抑尘设施;粉料仓加装仓顶除尘器;粉料输送带廊道全密闭,设置喷雾抑尘设施;厂区地面硬化,场内运输道路两侧设置喷雾抑尘设施;厂区进出口设置车辆自动清洗装置;全厂加强地面清扫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封闭,运输车辆和厂内工程车应使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柴油;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球磨机、压砖机加装隔声罩,鼓风机、磨边机等设置独立密闭间,水泵等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器等隔声、消声、减震措施,确保噪声不扰民。固体废弃物尽量**化利用;滤渣、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污泥、磨边和抛光沉淀泥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脱硫石膏经压滤处理后外售,或****填埋场处置;包装废料、喷雾干燥塔煤灰收集后外售;含铁废渣交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单位处理;****园区统一收集处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废机油、机油桶、含油废物、废陶瓷油墨废油墨桶等属危险废物,经收集并妥善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产废水收集处理和循环使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后用于补充生产用水。全厂无废水外排。原料破碎工段含尘废气采取“负压抽风+布袋除尘 ”处理后,达《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3165-2024)表1中标准要求,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压制成型工段封闭,含尘废气采取“负压抽风+布袋除尘 ”处理后,达《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3165-2024)表1中标准要求,经2根独立的15m排气筒排放(DA003、DA004)。喷雾干燥塔废气采用“SNCR 炉内脱硝+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单碱法脱硫 ”处理,窑炉尾气与喷雾干燥塔共用 1套单碱法脱硫设施处理后,达到《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3165-2024)表1中标准要求,经1根44.8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喷雾干燥塔、陶瓷辊道窑共用的排气筒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施1套,并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喷墨印花间全封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抽风捕集后,送陶瓷辊道窑作为助燃风。项目原料堆场、煤场采取全封闭设计,配套喷雾抑尘设施。粉料仓加装仓顶除尘器;粉料输送带廊道全密闭,设置喷雾抑尘设施。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器等隔声、消声、减震措施。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沉淀泥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脱硫石膏经压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包装废料、喷雾干燥塔煤灰收集后外售;含铁废渣交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单位处理;****园区统一收集处理;废陶瓷油墨目前产生量较小仅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当达到一定量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机油桶、含油废物、废油墨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目前交由**西部****公司处置;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目前交由**川蓝****公司处置。
1、将2015年**年产2612万平方米全抛釉砖、仿古砖生产线和2018年扩建年产1200万平方米瓷抛砖、通体**石、金刚石生产线的压制成型废气,由原先的1根排气筒(DA003)排放,变更为经2根独立的15米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 2、扩建1条年产1200万平方米瓷抛砖、通体**石、金刚石生产线脱硫塔排气筒高度于2020年9月自主验收(年产800万平方米瓷抛砖、通体**石、金刚石砖生产线)时由36米调整为40米,本项目(年产400万平方米瓷抛砖、通体**石、金刚石砖生产线)在2020年9月自主验收基础上由40米调整为44.8米(DA002)。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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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0.91 40.34 0 0 30.91 30.91 /
0 127.68 134.44 0 0 127.68 127.68 /
0 0.33 61.45 0 0 0.33 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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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球磨制浆、喷釉、磨边抛光、脱硫除尘、设备冲洗、地坪冲洗、初期雨水等生产废水的收集处理和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后用于补充生产用水 / 生产废水的收集处理和循环使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后用于补充生产用水。全厂无废水外排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布袋除尘器 《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1/3165-2024 项目原料破碎工序设密闭罩对粉尘进行收集,经引风机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1)。采用平面滚压成型,由于压制物料有一定含水率,为湿式加工,在加料、压制、排气、脱模过程中均会产生少量粉尘。在加料过程中由于给料器一直处在振动状态,有连续不断的粉尘产生。压制过程实施滚压排出的空气就夹带一定量的微细物料。压好的坯体脱模过程中有较少粉尘产生。压制过程在密闭的设备内进行,设密闭罩和负压抽风对粉尘进行收集,压制成型废气分别经引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根独立的15m排气筒排放(DA003、DA004) 验收监测期间,原料破碎车间有组织排放废气(DA001)中颗粒物,压制成型有组织排放废气(DA003、DA004)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1/3165-2024表1中标准限值
2 石灰石膏法脱硫除尘设施 《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1/3165-2024 项目热风炉采用SNCR脱硝。项目烟气采用旋风+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喷雾干燥塔与窑炉尾气共用1套石灰石膏法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根44.8m高排气筒(共用)外排(DA002)。项目干燥尾气为釉烧窑炉尾气,釉烧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窑炉尾气与喷雾干燥塔共用1套石灰石膏法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根44.8m高排气筒(共用)外排(DA002)。项目采用全密闭喷墨房,经多台5D数码陶瓷喷墨打印机进行喷墨印花。墨水采用专门的水性陶瓷墨水,墨水成品桶装,由打印机加墨口加入,喷头高速喷洒到坯体上形成花纹,喷头内墨水循环使用。项目喷墨房采用了密闭方式,有机废气经风机引入窑炉燃烧后,通过窑炉与喷干塔共用的脱硫塔44.8m排气筒排放(DA002)。 验收监测期间,喷雾干燥、炉窑废气有组织排放废气(DA002)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氯化物指标排放浓度均满足《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1/3165-2024表1中标准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器等隔声、消声、减震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①选择了低噪声、低振动设备; ②连续式球磨机、喂料机等设备基础设橡胶隔振垫,以减振降噪;对球磨机高噪声设备单独设置在半封闭厂房进行隔声处理; ③磨边机、抛光机等高噪声设备布置于厂区中部,且设置于封闭厂房内部,利用厂房隔声,并利用距离衰减; ④加强了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减少设备摩擦产生的噪声。 在采取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后,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有效降低项目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的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体废弃物尽量**化利用;滤渣、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污泥、磨边和抛光沉淀泥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脱硫石膏经压滤处理后外售,或****填埋场处置;包装废料、喷雾干燥塔煤灰收集后外售;含铁废渣交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单位处理;****园区统一收集处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废机油、机油桶、含油废物、废陶瓷油墨废油墨桶等属危险废物,经收集并妥善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沉淀泥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脱硫石膏经压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包装废料、喷雾干燥塔煤灰收集后外售;含铁废渣交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单位处理;****园区统一收集处理;废陶瓷油墨目前产生量较小仅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当达到一定量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机油桶、含油废物、废油墨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目前交由**西部****公司处置;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目前交由**川蓝****公司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和优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保局备案,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因事故导致环境污染。废气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停止相应工段生产。 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依托原有项目仓储工程、配件室、原料场、球磨车间、制釉车间等工程设施,以及依托原有供水、供电、供气设施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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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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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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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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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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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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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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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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