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7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4日-2026年7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3033 ****4416 邮编:110200
联系地址:**市**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建设项目专区)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改扩建项目 | **市**区刘二堡镇高登堡村 | **** | ******公司 | (一)既有项目概况: ****位于**市**区刘二堡镇高登堡村,主要从事鱼饲料的生产销售。公司目前占地面积2923平方米,厂内主要建设有生产车间、库房、锅炉房、办公楼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年产鱼饲料3000吨,其中鲤鱼饲料1500t/a,草鱼饲料1500t/a。 (二)本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新增用地2912平方米,改扩建后全厂占地面积5835平方米,投资500万元,对现有生产车间进行改扩建;拆除现有原料库房,新增锅炉房、成品库、原料库、炼油间、油脂原料间、成品库、办公楼,将现有办公楼改为食堂;淘汰现有1台1t/h的燃油蒸汽锅炉,替换为1台2.5t/h的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生物质专用一体化蒸汽锅炉;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改造,增加超细粉碎工序、筛分及喷油工序;同时新增1条二次搅拌后熟化工序至包装工序的生产线;并配套增设1台6t/h的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生物质专用一体化蒸汽锅炉;增设6台3t的炼油锅,用于炼制饲料用油;其他工程均依托现有。改扩建项目实施后产品产量可达到年产鱼饲料10000吨,其中鲤鱼饲料和草饲料各5000t/a,项目供水、供电依托现有项目,办公室采用电供暖。(具体详见报告表) | / | /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蒸汽锅炉燃烧烟气经低氮燃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30米高排气筒和3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标准要求。 粉碎(粗粉)粉尘经封闭设备连接密闭管道全部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粉碎(超微粉)粉尘经封闭设备连接密闭管道全部收集后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管道屋顶排放,污染物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炼油废气收集后经二级静电油烟净化器+两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大型标准及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未被收集的废气采用定期喷洒植物除臭药剂进行处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 冷却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 项目原料进厂均为密封袋装,且卸料、混料、制粒、筛分及包装等工序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输送带及各设备均密闭,定期洒水降尘。投料废气经上部集气罩收集,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及敏感目标处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不外排;锅炉废水经中和沉淀池中和、沉淀、过滤后回用于锅炉灰渣调湿、洒水抑尘及夏季降温,不外排。 3、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废油渣作为肉粉回用添加入饲料中,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后回收,锅炉灰渣、收集粉尘、废包装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4、落实土壤、地下水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危废贮存点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锅炉房、隔油池、炼油间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 5、落实沙尘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内,不随意压占、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保护好现有植被基础上,在厂区范围内尽可能种植植被,达到减小风速,充分保护地表疏松土层、防止土地沙化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