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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15日我局共收到1个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6年7月16日—2026年7月23日。
|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 1 | **粮食智慧产业园 | **** | **镇 | **省****公司 | 2026.7.15 |
联系电话:0595—****0671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6号楼B幢22楼
邮 编:362400
****水利局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