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机关)
项目名称:2026年**区秸秆禁烧高空瞭望系统建设项目(二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通过采用40米高度以**空视频监控服务,实现对重点区域秸秆焚烧行为进行远程视频监控。****中心或者移动终端能随时掌握监控区域状况,实现预防性管理。本次购置服务主要内容:全区48个指定位置区域的高空(40米以上)高清视频监控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2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工信部“【2014】586”号文件规定,国家资产重组后三家通信运营商的通讯铁塔都已移交到****公司,运营商不允许再自建铁塔,本次项目需借助分布广泛的高空监控实现对秸秆焚烧区域的实时监测,同时需提供电力、网络、维护等专业服务。****公司的通信铁塔设施具备要求,****是唯一负责管理运营**市范围内的铁塔建设、****公司,具有**唯一性。 ****现有铁塔设施均具备完善的电力供应系统和铁塔挂载空间,可避免重复建设铁塔,最大限度节约项目投资,节省财政支出,优化成本。 ****拥有专业维护队伍,负责全部铁塔及配套设施维护工作,维护人员具备专业资质认证,而其他人员上塔和进****公司允许,具有维护唯一性。本项目涵盖乡镇农村地区农田等重点区域监控,****具备完善的发电保障队伍,确保区域监控完整性。利用现有铁塔**可有效缩短项目周期,最快投入使用。 经专家论证,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单一来源采购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实施。
名称:****
地址:**市**区红海路88****中心7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44604H
2026年07月17日至2026年07月26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参加论证专业人员专家一:吴****设计研究院)专家二:华裕成(**市****公司)专家三:****鉴定中心)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6年07月26日18:00分前携带相关书面材料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
1. 采购人
联系人:姜涛
联系地址:**市**区**路新区商务大厦
联系电话:052****71916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联系地址:****财政局
联系电话:052****98860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地址:宿****广场南楼2009室
联系电话:188****8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