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共卫生监测、传染病防控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拟采购一批试剂耗材,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报价及**。现将采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预算:115701元
采购范围:日常检测所需各类病原微生物检测试剂、生化检测试剂、核酸检测配套试剂等(具体品类、规格及需求量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需分批供货。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试剂属医疗器械品类的,须具备对应的合法经营资质,可提供完整的产品注册证/备案凭证。
(五)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潜在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的;
4.潜在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作为无效投标。
三、提交材料
1.报价及售后方案,包括产品图片、技术参数;
2.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请提供三证合一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需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
5.采购清单中要求提供的材料;
6.提供“企查查”查询材料,包括注册资本和股东信息等基本情况。材料统一提交纸质,用A4规格纸打印,并加盖公章,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后用文件袋封面密封(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6日起至2026年7月22日,各潜在供应商在7月22日17:00前提交有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91-****5273
地址:**区上渡路225号七楼714办公室
附件:1. 采购清单(点此链接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