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建设,健全院内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妥善处理应对各类涉法事项,根据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规定,我院现就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组织询价采购,诚邀具备相应执业资质与医疗卫生法律服务经验的单位参与本次询价,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最高限价:5000元/年
3.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服务内容及要求:
(1)法律咨询服务:针对日常运营涉及的各类法律问题,涵盖运营管理、医疗纠纷处置、劳动人事管理、政府采购、资产处置、医保合规等相关领域,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及时解答法律疑问,并根据需求出具法律意见书、专项解决方案及书面法律咨询建议等合规文书。
(2)合同文书审核修订:协助起草、修订各类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书,对文书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全面核查,严格审核权责划分、履约条款、违约责任、风险隐患及争议解决方式等核心内容,规避文书法律风险。
(3)纠纷专项处置:根据工作需求,全程参与医疗纠纷、经济纠纷、劳动纠纷等各类纠纷的磋商、谈判工作,开展法律论证与风险分析,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纠纷处置方案,按需出具律师函,最大限度维护我院合法权益。
(4)重大决策法律支持:参与各项重大经营管理决策的研讨与制定工作,从法律层面提供专业支撑,保障重大决策合法合规、风险可控。
(5)制度合规建设:协助梳理、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从制度层面筑牢合规运营基础。
(6)法律培训服务: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医疗卫生行业相关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及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与合规管理能力。
(7)合规与风险防控:对各类项目全流程开展法律风险排查,重点防范资**全、协议履约、运营管理等各类法律风险,并出具专项风险防控建议,常态化做好合规风控工作。
(8)综合事务协助:协助配合各级主管部门专项检查、合规督查等工作,妥善处理交办的其他各类运营相关法律事务。
(9)驻场服务人员要求:须指派1名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书、无不良执业记录的专职律师提供服务;****事业单位法律服务从业经验,熟悉医疗卫生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流程。服务期间,律师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我院所有工作信息承担终身保密义务。
二、供应商资质条件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服务等相关法律服务类目,具备开展本项目服务的合法经营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价材料要求
注:响应文件应符合下列要求,确保内容完整、页面清晰、整洁,具体要求如下: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请勿使用胶装方式或订书钉装订,统一使用抽杆夹进行装订;所有材料均按照下列顺序排序整理,编制详细目录,且每页均需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所有材料需装入密封袋密封,密封袋封口处需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密封袋封面需清晰注明“项目名称-报名企业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标书代写
1.项目报价(报价单格式自拟):报价须为一次性含税报价。报价文件须单独封装,且务必确保封装的密封性,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视为无效文件。
2.主体资质证明: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已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的单位,须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同时提****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确保证照合法有效、年检合格、处于正常执业状态)。
3.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需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及有效期。
4.资格承诺文件: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具体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1)。
5.供应商服务承诺书:提供《供应商服务承诺书》原件,需明确服务标准、履约保障、售后响应、违约责任等核心内容,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具备履约约束力。
6.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供应商须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及“企查查”平台(https://www.****.com/)查询本单位信用信息,并提供查询结果材料,查询结果须为各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原始页面打印件或高清截图(其中“企查查”截图内容至少应包含单位名称、工商注册信息、股东信息、主要管理人员信息等;若查询发现法人或股东存在关联企业,需将该主体名下所有关联企业的相关信息一并截图,截图需保证清晰度可辨,且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
四、材料密封递交要求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快递递交);
2.递交时限: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3日(**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现场递交时间: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资料提交地点:**市****社区海月**D7-1****办公室(二)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91-****7199
五、特别声明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一票否决或视为无效:标书代写
(1)不符合采购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报价超出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
(3)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密封、材料不全、内容缺失、未按要求加盖公章及存在其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形;标书代写
(4)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不实,或对技术参数、产品性能等进行虚假应标;
(5)报价严重偏离市场合理范围,以恶意报高价或低价的方式扰乱采购秩序;
(6)经“企查查”等平台核查,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双方实际控制人、股东等存在利益关联。
2.本次报价遵循自愿原则,供应商所提供材料为无偿提供,所有参与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均不予退回。
3.为减少**浪费,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及商家合理权益,防范恶意投标行为,供应商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恶意投标后拒不签订合同的,将列入我院黑名单,限制其参与我院后续采购活动。
4.本公告未明确的其他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我院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确定。
5.若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本次采购将按更新后的政策执行。
6.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我院所有。
附件: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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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