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武高速公路HWK-CS4标直接采购公告
(采购方案编号:**** )
1.1 采购项目名称: ****。
1.2 采购人:**** 。
1.3 采购项目资金:资金来源项目业主,比例100%。
1.4 采购项目概况:沪武高速公路**至**段扩建工程HWK-CS4标起自205省道公路分离式立交桥桥头北侧,设计号为K42+250,终于**北互通设计终点,设计桩号为K50+100,全长7.85km。途径**市梅李镇、海虞镇、常福街道。全线采用两侧拼宽为主的总体扩建方案,由双向四车道扩建为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采用120km/h,路基宽度为42m,施工工期至2027年6月结束。
2.2 交货期: 2026年8月5日 。
2.3 交货地点:**省**市海虞镇 。
2.4 物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最新标准执行。若双方未明确质量标准,则乙方供应的材料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
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1结算方式:1.乙方办理结算人员必须经书面授权委托,乙方结算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在甲方财务部、物资部留存备查。2.甲乙双方每月15 日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手续,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3.在甲方承建的工程如因材料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质量缺陷,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及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本合同无预付款。。
4.2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支票、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4.3履约保证金:无
4.4质量保证金: 每期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砂石料供应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其他争议后一个月内支付。
4.5其他情况: 无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资格情况:****成立于2016年11月29日,系中国****公司****公司,总部位于**市高新区,法定代表人王世君。公司注册资本10.01亿元,持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及30余项专业资质 ,主营业务涵盖公**梁、市政房建、生态环保及新材料研发等领域。****集团内部单位。
推荐理由:内部单位调拨。
采购清单:
| 序号 |
材料 名称 |
型号 规格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含税 单价(元) |
含税 合价(元) |
备注 |
| 1 |
黄沙 |
0-5 |
吨 |
10000 |
136.73 |
****300 |
|
| 2 |
碎石 |
5-10 |
吨 |
10000 |
108.48 |
****800 |
|
| 3 |
碎石 |
10-25 |
吨 |
5000 |
118.65 |
593250 |
|
| 暂定不含税合价(元) |
****000 |
||||||
| 增值税(元) |
350350 |
13% |
|||||
| 暂定含税合价(元) |
****350 |
||||||
2026年7月17日至2026 年7月20日。
监督机构名称:****公司纪检监察部
举报电话:027-****0520-6655
举报邮箱:****@ccccltd.cn
无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海虞镇叶范路西
邮政编码:215500
联 系 人:葛瑞壮
电 话:176****3600
电子邮件:****@qq.com
2026 年 7 月 17 日
|
1
|
河砂 中砂
|
13%
|
立方米
|
|
|
2
|
碎石 石灰岩 10-20mm
|
碎石 5-10mm
|
13%
|
立方米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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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石 石灰岩 16-25mm
|
碎石 10-25mm
|
13%
|
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