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2026年7月17日)

审批
辽宁-盘锦-大洼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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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2026年7月17日)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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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6年7月1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已审查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8568

传真:024-****8567

通讯地址:**市**区双园路30号甲行政审批处310

邮编:110161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1

鹤乡500kV变电站220kV配套输变电工程(重大变动)

**市**区和**市**市

国****公司

****集团****公司

工程包括:

(1)鹤新一二线:**鹤乡500kV至吴家220kV变电站双回输电线,线路长度2×38.5km;

(2)鹤田一二线:**鹤乡500kV至田庄台220kV变电站双回输电线,线路长度2×15.5km;

(3)乡辽一二线:**鹤乡500kV至辽河220kV变电站与营田线交汇处双回输电线,线路长度2×19km;

(4)吴家、****电站各扩建2个出线间隔。

2011年12月建设单位****保护厅出具的环评批复。根据现场踏勘和资料比对,路线新增敏感目标62处,路径横向位移超出500米累计长度为39km,属于重大变动,故重新报批。

工程选线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等,线路不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等特殊生态敏感区;线路采用一档跨越**市生态保护红线,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建设铁塔,未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临时用地,属于无害化方式通过,对生态保护红线无影响,同时线路走向尽量避开村庄、****工业园,不影响当地土地利用和城市发展规划;鹤乡500kV变电站220kV配套输变电工程(重大变动)选址、****政府各部门原则同意的复函。

变更后线路塔基比原线路减少50基,永久占地面积减少5914.23m2,减少了对沿线生态环境的破坏;线路选址选线满足《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相关要求,因此从环境角度来看,本工程选址选线合理。运行期采取的生态恢复和环保措施如下:

(1)污水治理:吴家、****电站****电站现有防渗化粪池内,定期清掏,不外排。

(2)固体废物:吴家、****电站扩建间隔不新增主变,不新增废事故油和废铅蓄电池,原有工程废事故油和废铅蓄电池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环境风险:吴家、****电站已分别设置1座事故油池,容积均为130立方米,可以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规定要求。本次扩建间隔不新增主变,不新增事故油,现有事故油池可满足风险防控要求。

(4)电磁环境:

1、严格按照设计规范的要求,采用了线路避让房屋及提高导线对地距离等措施,架空线路采用了良导体导线,减小静感应电动势、对地电压和杂音电动势,经监测项目投运后2座变电站厂界四周、输电线路沿线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处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加强线路管理,建设单位与规划部门配合,控制线路周围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在线路沿线设置警示及防护指示标识。

3、加强对工作人员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对附近居民有关高电压知识和环保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5)生态环境:施工过程已对表土进行剥离,分类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回填,恢复塔基周围及牵张场的植被。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