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建设用地预审 |
| 发布机构 | ******厅 | 发布日期 | 2026-07-15 |
| 标 题 | 花****车站 | ||
| 文 号 | 苏自然资预(2026)14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苏自然资预〔2026〕14号
******厅关于花果山景区
****车站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连****规划局:
《关于花****车站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初审意见的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交通项目,拟**换乘枢纽。项目建设对提升景区交通承载能力、优化游客游览体验、促进景区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符合供地政策。
二、该项目拟选址位于**市**区花果山街道,****人民政府批准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大**核心监控区,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0.1197公顷,2026年4月8****办公厅已出具《****办公厅关于花****车站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意见的函》(苏政办函〔2026〕27号),符合国土空间管控规则。
三、该项目拟申请用地0.1197公顷,其中农用地0.1170公顷,建设用地0.0027公顷,不涉及耕地、未利用地。按照拟订的工程建设规模,用地规模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在编制可研报告时,应对节约集约用地状况作出专门分析,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四、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要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规定,并按照要求将征地补偿安置相关费用全额纳入项目投资概算。
五、该项目未压覆重要矿产**,如报批时压覆重要矿产**情况发生变化需重新查询。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原国土**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花****车站项目用地预审(有效期三年)。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批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厅
2026年7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改委,****风景区管理处。
**** 2026年7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