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审批
云南-曲靖-罗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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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环境局**分局
2026-07-17 14:3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683

通讯地址:**县万峰路12号

邮编:655800

项目名称

天红金属矿****公司年处理6万吨铅锌渣(水淬渣)污染防治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罗雄镇**大道**线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省**市**县罗雄镇**大道**线,地理坐标为东经104度18分39.604秒,北纬24度55分27.385秒。技改年处理6万吨铅锌渣(水淬渣)生产线1条,建设渣库(原料堆场)2500平方米,密闭式生产车间5000平方米,购置安装破碎机、筛分机、球磨机、跳汰机、分级机、浮选槽、磁选机、压滤机等生产设备及供水、供电配套设施,达到年处理能力12万吨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为63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1.8万元。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①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粉尘、切割及焊接烟气、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尾气;②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清洗废水;③噪声:主要为设备机械作业、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④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土石方、生活垃圾。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①废气:主要为原料装卸废气、车间无组织废气、运输车辆场区内扬尘;②废水:主要为生产用水、生活污水;③噪声:设备噪声;④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除尘灰、尾渣、沉淀渣、生活垃圾及废矿物油。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对施工场地、厂区运输道路定时洒水降尘,干燥天气增加洒水频次;拆除作业、土建作业全程同步洒水抑尘,抑制粉尘扩散。拆除、平整、开挖等易产尘作业避开大风天气。

2.所有进出厂区的运输车辆必须密闭覆盖,严禁渣土、建材洒落。

3.选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低排放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确保燃油充分燃烧,减少尾气污染物排放;杜绝老旧、高污染设备进场作业。

(二)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清洗废水全部排入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从声源上控制,项目施工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

2.严格限定施工时间,仅昼间正常时段施工,禁止夜间、午间休息时段施工;将高噪声拆除、破碎作业集中安排,缩短高噪声作业时长,避免持续性噪声扰民。

3.运输车辆进出厂区禁止鸣笛、低速行驶,减少装卸货物时的撞击噪声;合理规划运输时段,避开周边道路通行高峰。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基坑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单独堆放、妥善保护,优先用于厂区场地回填、地面平整、基坑回填,实现土石方就地**化利用。拆除、土建、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区堆放,可回收钢架、板材等废旧物资单独回收变卖,不可回收的集中堆放,定期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外运至合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用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破碎筛分废气:在破碎、筛分工序出料点设置集气罩及引风管,通过引风机引入同一套布袋除尘设备,****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进行有组织排放。

2.车间无组织废气:项目原料进料、破碎、筛分、皮带输送等所有产尘设备均布置于全密闭式彩钢瓦生产车间内。原料堆存、装卸作业全部在密闭大棚内开展,可有效抑制物料起尘。

3.运输车辆场区内扬尘:厂区内道路地面进行定期清扫,以减少道路扬尘的产生。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2.生产用水:废水统一汇入循环沉淀池,实现闭路循环,无生产废水外排。

3.初期雨水:项目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产车间四周修建雨水截排水沟,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全部作为洒水降尘及生产用水综合利用,不外排。

(三)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加工过程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大的设备采取减振等处理措施,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加强生产设备的维修、管理,****设备处于低噪、高效状态。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除尘灰:收集后返回生产工序,作为生产回用物料。

2.尾渣:收集后全部外售,用作水泥生产原辅材料实现**化综合利用。

3.沉淀渣:沉淀渣全部返回生产工序重新分选,作为生产回用物料。

4.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5.废矿物油:废矿物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废矿物油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执行。废矿物油收集及送至暂存间由专职人员负责,废矿物油产生及处置须有台账记录,定时进行危废暂存间的检查巡视。搬运废矿物油时要轻装轻卸,包装桶应确保无破损,若发现破损应立即更换,避免废矿物油泄漏,存放于阴凉通风的地方,远离火源。

2.黄药和松醇油(二号油)单独分区存放于专用药剂库房,库房设置防雨、防渗、通风设施,保持库房干燥通风,避免雨水浸入导致物料分解。采用密封完好的专用包装储存,定期检查包装完整性,及时更换老化、破损包装。装卸、领用过程轻拿轻放,杜绝洒落、扬尘。作业人员配备防毒口罩、防护手套、防护服,避免直接接触物料。严禁在库房内动火、吸烟,定期排查库房隐患,一旦发生泄漏,立即清扫收集散落物料,禁止用水直接冲洗,避免产生有毒硫化氢气体,泄漏废弃物统一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3.建设循环沉淀池、空置应急事故池,车间设置导流沟,所有生产废水自流汇入沉淀池;定期检查输送管道、阀门、压滤设备,更换老化管件,防止管道破裂漏浆;沉淀池定期清淤,保证有效蓄水容积。安排专人24小时巡查废水池液位、设备运行状态,液位超高时立即停止生产,启动应急导流至事故池;一旦发生废水漫流,立即关停生产线,启用应急事故池收集泄漏矿浆废水,冲洗污染地面废水全部导入沉淀池回用,不向外环境排放。

4.配备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所有消防器材设置于醒目、便于取用的位置,建立定期检查、维护、更换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5.按照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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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说明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机关填写。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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