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张家冲综合垃圾中转站防洪治理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县鸣凤镇**巷9-4号)或线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7月28日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张家冲综合垃圾中转站防洪治理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98095.36元
5、最高限价:598095.36元(高于采购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6、采购需求:建设内容为**浆砌挡墙130.7m,混凝土排水沟78m,场区土方回填13824m3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约期限:45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满足下列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磋****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有效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6.4、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持证人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磋商小组不予认可(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6.5、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6、供应商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①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②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③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④**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复印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7、磋商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现场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标书代写
6.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从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4日(8:30 至12:00,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领取或线上领取
(1)现场领取: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在****(**县鸣凤镇**巷9-4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资料不齐全或资料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以受理。
(2)线上领取: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以联系人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上述报名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联系电话及邮箱,发送邮件后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采购文件。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3、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开始时间:2026年7月28日08点3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7月28日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3、地点:****一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7月28日09点00分(**时间)
2、地点:****一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2、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逾期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磋商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标书代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鸣凤镇沮阳路58号
联系方式:191****8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县鸣凤镇**巷9-4号
联系方式:139****12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琴玲
电 话:139****1247
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