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生态环境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6-07-17 |
| 文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时效性 | 有效 |
2026年7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盐农沿海**绿洲养殖区域养殖尾水治理工程(池塘标准化改造)、****港****公司盐农海昌五号井淡水养殖区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区飞达东路100号丰华国际****服务中心A区
联系电话:0515-****7072
邮 箱:****@163.com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盐农沿海**绿洲养殖区域养殖尾水治理工程(池塘标准化改造) | **区疆界**侧**绿洲养殖区 | **** | 项目总投资2345.73万元,按申报内容实施养殖尾水治理工程(池塘标准化改造) | 我局于2026年7月7日至7月13****政府网站进行报告表受理公示,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研究院****公司(贾冰) | (一)应加强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严禁向保护区内倾倒、排放废渣、生活垃圾、污水及其他废弃物。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期尽量避开鸟类越冬期(11月至次年3月),加强对施工作业方式的管理,尽可能减少对鸟类等动物的影响。落实工程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生态恢复、绿化工作。结合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和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强化相关保护措施,依法依规开展生态补偿工作。 (二)应严格落实水、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围居民区旱厕贮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运营期养殖尾水收集进入养殖尾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疆界河。加强施工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进行洒水降尘,加强对燃油机械的维护保养等措施;运营期采用高效微孔曝气系统和智能控制技术,减少尾水治理过程中产生的氨和硫化氢。 (三)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表1限值。 (四)应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袋由原车带回饲料厂家回收利用;沉积池污泥利用养殖区域外废弃鱼塘进行污泥处理处置,处理后的污泥在满足《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2-2018)中相关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可用于还林还田等综合利用;生态塘中的植物需要定期收割,植物残渣可作为草鱼或杂食性鱼类的食物来源。 |
| 2 | 盐农海昌五号井淡水养殖区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 | ****开发区五号井区域 | ****港****公司 | 项目总投资1909.6万元,按申报内容实施养殖区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 | 我局于2026年7月7日至7月13****政府网站进行报告表受理公示,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研究院****公司(贾冰) | (一)应加强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严禁向保护区内倾倒、排放废渣、生活垃圾、污水及其他废弃物。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期尽量避开鸟类越冬期(11月至次年3月),加强对施工作业方式的管理,尽可能减少对鸟类等动物的影响。落实工程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生态恢复、绿化工作。结合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和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强化相关保护措施,依法依规开展生态补偿工作。 (二)应严格落实水、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围居民区旱厕贮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运营期养殖尾水收集进入养殖尾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四卯酉河。加强施工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进行洒水降尘,加强对燃油机械的维护保养等措施;运营期采用高效微孔曝气系统和智能控制技术,减少尾水治理过程中产生的氨和硫化氢。 (三)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表1限值。 (四)应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袋由原车带回饲料厂家回收利用;沉积池污泥利用养殖区域外废弃鱼塘进行污泥处理处置,处理后的污泥在满足《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2-2018)中相关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可用于还林还田等综合利用;生态塘中的植物需要定期收割,植物残渣可作为草鱼或杂食性鱼类的食物来源。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