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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安盘高速公路APTJ—4标项目经理部:
2023年9月21日,我局以《****关于沪昆国家高速公路**至**(黔滇界)段扩容工程APTJ—4标合同段项目临时用地(一)的批复》(**自然资临地复〔2023〕150号)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区猴场乡格支村、果布戛乡罗盘村土地2.2822公顷作为沪昆国家高速公路**至**(黔滇界)段扩容工程临时用地,使用期限3年。现你单位关于沪昆国家高速公路**至**(黔滇界)段扩容工程临时用地延期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临时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办函〔2024〕2159号)文件,同意该批次临时用地延期,延期使用期限为1年(自2026年9月21日至2027年9月20日)。
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用途及面积使用,使用过程中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不得转让、出租、抵押或改作他用。
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你单位应严格落实土地复垦义务,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完成土地复垦并向我局申请验收。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