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杭锦项目部零散物资框架材料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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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杭锦项目部零散物资框架材料采购项目

上传时间:2026/7/17 15:16:40

2026年杭锦项目部零散物资框架材料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本项目2026年杭锦项目部零散物资框架材料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委托****为采购代理机构。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将该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本项目采购内容及范围:详见公告附表;

4.交货地点:详见公告附表。

5.交货时间:详见公告附表。

6.框架协议服务期限:成交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2027年7月30日。

二、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4.****商行****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加急标书代写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企业、******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查询省份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6.未被列入《****集团****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7.供应商需具备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0、各包件专用资格要求:

10.1 首台(套)制造企业参与招标采购活动,仅需提交首台(套)相关证明材料,

即可认定为满足所投产品销售业绩,准许参与投标。首台(套)相关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的首台(套)符合国家推广应用目录内的装备名称及核心技术指标,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证明的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认证证书、与推广应用目录对应情况及与其匹配的有效查询路径)。

包件1(零散物资框架材料采购):

(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6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和合同配套发票和发票查验截图为准)。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第一次****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在“****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cn:21002/portal/#/)”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联系方式:如下网址:首页-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cn:21002/portal/#/doc/contact) ,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08041_201********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2、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07月17日至2026年7月23日上午08:30(**时间,下同),登录《****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cn:21002/portal/#/)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响应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记录及采购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维护谈判联系人】按钮,维护联系人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按钮,下载采购文件;点击【IMPC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IMPC包】按钮,下载IMPC包至默认路径,响应文件下载成功。(联系方式:如下网址:首页-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cn:21002/portal/#/doc/contact)(周一至周五 8:30-18:00)。加急标书代写

(2)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 ,扫码签章 ,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ecp.****.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08041_****0728 ****9689 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3日 上午9时 0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递交方式:

(1)电子响应文件请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电子标服务

(2)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使用登录【中招互连】APP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解密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07月17日至2026年7月23日上午09:00(**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23日上午09:00(**时间)

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6年7月23日上午09:00(**时间)

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6年7月23日上午09:30(**时间)

六、解密方式

1.解密方式:远程解密,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中招互连】APP进行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持上传文件时所使用的手机提前30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文件解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系统沟通联系解决,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中心****公司

地址:****市**区阿吉泰路3号

如果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评审方式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采购费用

(1)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缴纳代理服务费,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交易中心****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中心****公司

开户行:****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191****1131

行 号:304****01951

交易场所:****中心****公司

地 址:****市**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董政

联系电话:0471-****645

(5)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场地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九、公告发布的媒介

十、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n)、《**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nmgygcg.****.com)、《****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cn:21002/portal/#/)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区

联系人:赵轩影

联系电话:0477-****65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区金河大厦十楼

联系人:刘慧英,史晋阳

电 话:132****5755、180****7523

电子邮件:****@163.com

2026年07月17日


公告附表——采购计划表

包件名称

序号

物资编码

物资描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数量

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

框架服务期

采购方式

入围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项目单位

备注

包件1(零散物资框架材料采购)

1

详见采购清单

详见采购清单

详见采购清单

1

100

成交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2027年7月30日

询比

采购

3

接到订货通知后7日内货到现场

项目部指定地点

**项目部

项目实际交货时间以采购文件中的要求为准,ECP系统内填报的交货日期仅为系统填报信息,存在与现场实际需求不符的可能性,不作最终履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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