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县四姑娘山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四姑娘山镇沙坝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监理(第二次)
补遗01
1、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标书代写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偏差率 |
30 |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 (不少于0.5)分。标书代写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0.5 (不少于0.5)分,每低1%扣 0.25 (不少于0.25)分。标书代写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1%所扣分值。 / 。 (招标人可根据《****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办规〔2025〕8号)第(二十)条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第九条规定,增加相应评分奖励内容。)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仪器设备 |
具有:1、水准仪1台;2、混凝土回弹仪1台;3、游标卡尺2把;4、卷尺5把;全部满足得5分。注:以上设备1、水准仪和2、混凝土回弹仪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持有,并提供校准证书和设备购买发票;3、游标卡尺2把和4、卷尺5把书面承诺进场前全新购置;否则不予计分。 |
5分 |
修改为: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偏差率 |
35 |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 (不少于0.5)分。标书代写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0.5 (不少于0.5)分,每低1%扣 0.25 (不少于0.25)分。标书代写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1%所扣分值。 / 。 (招标人可根据《****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办规〔2025〕8号)第(二十)条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第九条规定,增加相应评分奖励内容。)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
/ |
2、现重新上传本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投标截至时间修改为:2026年08月04日09时30分,其他时间相应修改。请各投标人以此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2026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