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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2026-07-17 |
| 名称: | 关于WZ-02-13-01部分地块厂区总平面预审方案(草案)的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7-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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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园区管理委员会、**特浩****公司报审的WZ-02-13-01部分地块厂区总平面方预审案位于石湾镇迳茹北路东侧地段,预审用地面积8024.95平方米。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WZ-02-13-01部分地块厂区
建设项目内容:用地面积8024.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155.2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9411.28平方米,容积率2.42,建筑占地面积4520平方米,建筑系数56.32%,绿地率10.49%。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面积264平方米(占工业项目用地的3.29%);其计容建筑面积2092.17平方米(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0.78%)。机动车停车位73个,非机动车位20个。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为丙类,耐火等级二级。本项目与南侧项目的防火间距应满足《****电站设计标准(GB/T51048-2025)》等相关要求。其中地块一拟建设1号厂房及宿舍楼,用地面积6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155.2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9411.2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520平方米,容积率2.91,建筑系数67.80%。地块二仅作****停车场。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现场和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利害关系人或其他人士等可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真实身份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附有联系方式。该公示文件为核发行政许可的批前公示,根据《**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办法(试行)》规定,主要技术指标的审核比对只进行形式审查,后续应以核发许可证为准。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述权利。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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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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