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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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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场修缮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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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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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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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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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大学、****中心、****大学、****大学、******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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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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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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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区文一西路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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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体育馆路500号新凯商务楼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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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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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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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1****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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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2****8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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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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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场修缮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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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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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02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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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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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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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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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单位: 本招标补充文件(一)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修改说明,请各潜在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一)有矛盾之处,均以本补充文件(一)为准,招标文件中其它内容不变。(一)招标文件P62,专用合同条款中1.3.5 省市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其他现行有效文件:原“(29)其他:杭建工〔2019〕103 号《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 以及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技术要求文件 。”调整为“(29)《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和**化产品利用管理的通知》(杭建工发(2026)130号)”;增加“(30)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垃圾运消分离管理的通知(杭建工〔2026〕32号)”。(二)招标文件P69中,(3)工程渣土长效管理:原“承包人应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合同管理,其中,建筑垃圾运输业务应当委托给本工程建筑垃圾处置证核准确定的运输单位。“调整为“承包人应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合同管理,建筑垃圾运输事项与消纳事项应分别委托,其中建筑垃圾运输事项应当委托给具备工程渣土准运资格的运输单位;消纳事项应当委托给经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核准确定的消纳场地运营单位”。(三)招标文件P84中,14.2.1 发包人完成竣工结算审核的期限中“工作日”调整为“天”。(四)招标文件P5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三(平均价下浮法)中(2)评标基准价:在开标时,从4 .0%、4.5 %、5 %、5.5 %、6.0 %中随机抽取一个百分数,作为下浮值;(招标人在0.5、1、1.5、2、2.5、…、9、9.5、10等20个数中,确定一个由其中5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填入)。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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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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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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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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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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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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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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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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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5: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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